益发改价费〔2024〕159 号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307)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307号).pdf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