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发改价费规〔2024〕111号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 阳 市 财 政 局
益 阳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光大环保能源(桃江)有限公司和光大
环保能源(沅江)有限公司的飞灰填埋
处置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市城投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危险废弃物转移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光大环保能源(桃江)有限公司和光大环保能源(沅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保两个公司”)的飞灰填埋处置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光大环保两个公司的飞灰填埋处置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不含收集、运输费用)为:339.368元/吨。
二、光大环保两个公司的飞灰填埋处置费来源及支付方式:由相关县市区项目主体负责单位与市城投集团签订协议,费用由相关县市区财政承担,并每年支付给市财政,再由市财政支付给市城投集团。
三、光大环保两个公司的飞灰填埋处置费属于特许经营项目,相关县市区和市城投集团应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相关县市区和市城投集团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到位。
五、光大环保两个公司的飞灰填埋处置费执行试行价格,自2024年5月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