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发改价费〔2024〕号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湖南城市学院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城市学院:
你校《关于湖南城市学院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益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益价服〔2014〕102号)要求,为规范你校区停车场管理,方便服
务对象,确保校区车辆停放安全有序。经研究,现就你校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车辆收费标准:
(一)小车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22时:第1小时内免费,第2小时内5元,第3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从第2小时起,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小车晚上22时点至次日早上7时:第1小时内免费,第2小时内2元,第3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从第2小时起,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小车每车每天最高收费上限为20元。
(四)大车按实际占用小车停车位个数收费。
二、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情形
(一)进入你校办理业务并能提供有效凭证(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的车辆。
(二)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修车、殡葬车。
(三)对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有关要求
(一)你校应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在进入停车场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载明监督电话(1231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发改、市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本批复自2024年4月30日起执行。
(三)新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