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26   点击数:702 作者:法规科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动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创建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委(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委(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法规科),配备了法治专干一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协调抓,法规科牵头负责,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法治工作机构、人员相对固定,职责相对明确,为我委(办)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办)党组(班子)每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以上,党组书记、主任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带头参加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先后亲自听取并及时研究解决了普法工作规划、普法工作经费、聘请法律顾问、重大普法宣传活动安排、干部普法学习培训、“三项制度”具体实施等问题。安排了必要的法治工作经费,保证了我委(办)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委(办)年度工作目标,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制定了工作规划,提出了目标要求,作出了部署安排,年中有检查有督促,把法治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单位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以及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从而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四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2023年共提拔(推荐)11名干部到实职岗位任职,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7名,树立了正确用人导向。五是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和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同时在委(办)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依法履行职责,夯实发展根基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互联网+政务”工作要求,系统梳理委(办)政务服务事项,持续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四张清单,动态调整并全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推进行政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以“四减一优”为目标导向,压缩审批时限,再造审批流程,在法定审批时限基础上再提速。截至11月,已完成行政审批事项86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3个,企业投资项目核准3个,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5个,节能审查项目5个,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14个,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项目10个,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6个。同时,注重依托“好差评”系统反馈补短板强弱项,对标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截至11月,共有79家市场主体对我委(办)政务服务进行线上办结后评价,真实好评率达到100%。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调整益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益信发〔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益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益信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益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市直成员单位信用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益信发〔2023〕3号)和《关于印发益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益信办发〔2023〕4号)等文件,明确了单位职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加大信用支持企业融资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入驻“湘信贷”平台,推进“信易贷”工作,同时,着力推进“益阳市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有序推进价费管理。及时转发公布了《湖南省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南省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南省2023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督促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清单目录执行收费,做好相关收费公示,落实了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强化法治意识,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委(办)出台或代政府起草出台的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台账制度,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已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和审查图表。根据要求开展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对委(办)出台或代政府起草出台的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了考核资料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情况报告。三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梳理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抽查工作计划,协调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单位)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国家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监管”“粮食收购备案监管”“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监管”等抽查事项进行监管。按规定圆满完成了全年抽查工作任务,相关信息已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

  (四)规范权力运行,落实依法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委(办)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委(办)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审议,截至目前,共召开委党组会35次。充实法制审核力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由其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论证、调解诉讼、培训等服务,重要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等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全年有40多项重要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合同、依申请公开和信访投诉事项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增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主动通过委(办)门户网站、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途径听取社会意见。先后就《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益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通过网站向社会征集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开说明。原桃江稀土冶炼厂及桃江金牛稀土厂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召开听证会倾听并采纳听证代表意见。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市发改委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市发改委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等,要求对行政执法事项做到及时公示、全程记录、严格审查,所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均在委(办)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栏”全文公示公开。全年对30多个行政执法事项做到及时公示、全程记录,对纳入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做好信息归集,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我委(办)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86条,其中发改动态205条;“益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52条,其中原创72条。除涉密外的政务信息均按照要求实现了全面公开。“信用益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采集全市51个信源单位155个数据主题的4802个数据项,归集数据443.9万条,其中信用信息424.3万条、“双公示”信息19.6万条;“信用益阳”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612条(均为推送转载信息)。二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以来,我委(办)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8件,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未出现因违法违规操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的情况。

  (六)强化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

  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等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作为委(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党员学习和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委(办)参加了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暨全省发改系统依法行政和宪法学习专题培训班”为主题的全省发改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2023年召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推进会,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了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总结了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机关建设落地落实。按要求积极组织推动全市发改(国动)系统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全委(办)171名干职工及时参加考前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所有应考人员全部参加并通过了网上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了“100%”的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每年坚持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在“12.4”国家宪法日通过横幅、标语、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委副科级以上干部举行宪法集中宣誓仪式。深入委(办)联点社区茂林社区开展“送法下乡(社区)”宣传活动,赠送宪法书籍和资料、设置宪法宣传栏等。三是广泛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国动办)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益阳市发改委(国动办)2023年推进精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明确普法内容、具体任务和责任科室,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并将落实情况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使普法宣传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节能宣传周”“10.16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送法下乡(进社区)”等节点组织了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普及了《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价格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招投标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设置网站法律法规专栏、微信公众号(益阳发改)、电子显示牌、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以及参加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活动。四是扎实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执法人员考试,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执法人员(证)的管理,防范持证人员乱执法、乱作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柔性执法事项清单》,防止随意执法,推行柔性执法。

  (六)自觉接受监督,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3年以来,我委(办)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83件,其中建议41件(重点件1件,主办8件,协办32件),提案42件(主办4件,协办38件)。内容涉及园区建设、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物价指导、粮食安全等领域。在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新政策、新要求,积极沟通各方,着力推动实际问题解决,全力落实好代表委员要求。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复,主办建议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二是依法处理和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已回复我委(办)门户网站平台的市长信箱转办邮件、在线咨询或投诉共9条,处理率达到100%。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委(办)认真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全委(办)依法行政的主观意识培育还不够到位,部分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发改(国动)业务工作还未实现有机融合,普法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办)将一如既往,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国动)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增加企业和群众更多的获得感为目标,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实施。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注重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和培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工作,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常态化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丰富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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