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十四五”重点产业发展实施计划暨产业兴市延续计划经费、援疆工作经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经费、节能工作经费、粮食质量检测站工作经费情况说明
市财政局: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我单位以下专项经费:
1、“十四五”重点产业发展实施计划暨产业兴市延续计划专项资金1000万元,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不经过我单位支付,截至2021年12月已使用1000万元,完成了年度支付计划的100%。本项目资金直接由财政拨付按照益办发﹝2018﹞18号。通过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增强创新能力。落实产业兴市战略,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加大财政资金对重点产业的引导力度,引导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2、援疆工作经费专项资金3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已使用350万元,完成了年度支付计划的100%。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对口援建,支持新疆兵团221团项目建设,务实推动产业支援促进就业,推动受援地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情况。是基层就业增收的需要:养殖基地建成可以带动连队30户以上职工就业增收,还可以辐射带动如运输、餐饮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自2015年起纳入财政预算。
3、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经费专项资金6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已使用60万元,完成了年度支付计划的100%。按照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的要求,省粮安考核通知(湘粮安考核办〔2020〕3号)有关执法督查经费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有关经费保障的要求,该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起每年已安排30-60万元不等的粮安考核工作经费。
4、节能工作经费专项资金3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已使用30万元,完成了年度支付计划的100%。根据市州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通过开展能耗“双控”工作和节能改造,降低我市万元GDP能耗,提高节能降耗整体工作水平,完成我市能耗“双控”工作年度任务。
5、粮食质量检测站工作经费专项资金7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已使用70万元,完成了年度支付计划的100%。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的要求,粮食安全检测站质量检验能力建设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市粮食质量检测站工作正常运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发改〔2020〕382号文件的批复,每年安排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经费70万元。
特此说明。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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