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推行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适应防震减灾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我局结合工作职责和法定职责,对湖南省地震局权力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并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梳理出权力事项17项,公共服务事项28项,于2020年11月10日以湘震发〔2020〕106号文件对外公布。
二、目的意义
推行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是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措施,是地震系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促进机关定位转型、提升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湖南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设,并且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三、贯彻落实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加大行政权力清理调整力度,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
2.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围绕公共服务需求和电子政务发展进行布局,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设计,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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