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用耗材与医疗器械采购等,下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组织平台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督下,负责组织招标人(采购人等)或代理人在依法依规建立的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相关工作。
(三)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统计、分析、上报。
(四)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平台服务,协助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工作;对参与平台内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估;记录、留存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行为的证据资料,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配合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并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信誉评价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六)受委托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拨款的专项政府采购项目、其他委托采购项目。
(七)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代收代退相关保证金。
(八)承办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9年7月成立,由原“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等6个交易中心合并组建。2016年中心机构升格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17年底撤销桃江、安化、沅江、南县4个县(市)分中心,全市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部进入市中心。中心核编43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处级干部1名、正副科级干部14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建设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国土资源交易科、国有产权交易科、信息技术科、监督服务科和市场服务科10个科室。中心当年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退休人员8人,临时工9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公开的表7无数据,因本中心“三公”经费支出为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表8无数据,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1693.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3.30万元,增长56.79%;支出总计1506.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6.76万元,增长77.30%。主要原因:一是中心办公场地搬迁、装修及租赁费开支;二是中心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加快业务管理系统建设需支付资金;三是2017年在职与退休人员绩效评估奖励、预拨2018年度在职与退休人员绩效评估奖励、2018年度高层人才生活补助及人员调资。
二、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7万元,占4.31%;事业收入1620.31万元,占95.69%。
三、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06.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89.22万元。主要原因为中心场地搬迁及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建设经费增加后,需根据工程进度进行付款。
四、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28万元,降低28.6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28万元,降低28.6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未做工资调整及财政供养人员增人增资等。
五、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28万元,降低28.6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28万元,降低28.6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未做工资调整及财政供养人员增人增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72.9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高层人才生活补助。
2.事业运行支出71.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贴、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及2018年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绩效奖励。
六、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5.23万元。
七、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无相关数据。
八、关于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三公”经费支出为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不在此项统计范围。故此表无数据。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中心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9〕72号)文件精神,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就2018年财政支出作了绩效自评。其中,主要就部门整体支出概况及情况进行了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梳理,由此得出主要结论及评价结论。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3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计分表)。
(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效益指标为完成各类交易1200宗,交易额260亿元。实际全年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2412宗,较去年同比增长1.2倍;成交额313.4亿元,实现增收节支11.29亿元,节支率4.4%。为财政投资项目节约资金,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心致力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努力了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建设较完善,措施落实较全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编订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制定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具体责任人,明确了资产申报、审批、采购、使用和报废等程序,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时反映资产增减变动,杜绝资产流失。同时,还制定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管理制度》、《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制度》等,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原始票据要求等,规定了公务用车使用时间和范围、审批程序、停放地点等。基本执行了《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二)控制“三公”经费,推行预算公开。很好地落实了“三公”经费制度规定,有效控制陪餐人员和招待标准,采取先审批后实行等有效措施,确保“三公”经费开支明显下降,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比幅度下降80.46%。
(三)加强平台建设,工作显有成效。
1、顺利承接县(市)交易项目。2018年县(市)分中心撤销,县(市)所属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用耗材与医疗器械采购等5大类项目全部进入市中心交易,除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正在协调暂未进场交易外,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交易项目实现平稳过渡。全年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2412宗,较去年同比增长1.2倍;成交额313.4亿元,实现增收节支11.29亿元,节支率4.4%(其中:国土资源交易溢价4.4亿,溢价率25.8%,建设工程交易节支4.03亿,节支率4.14%。政府采购节支2.32亿,节支率11.07%),收取交易服务费2554.9万元,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努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一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标书下载系统。通过网上报名、招标文件无限制下载等功能,有效地防止围标串标,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二是进一步完善保证金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投标保证金网上缴纳、虚拟子账户项目管理等功能,降低了投标单位信息泄露的风险。新保证金系统运行以来,安全收退投标保证金10628笔,涉及进出资金11.54亿元,实现零差错、零投诉。三是完成业务管理系统开发前期工作。中心于9月份完成业务管理系统政府采购招投标,请江苏国泰新点进行新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管理系统研发,为实行招投标活动全程电子化奠定了基础。
3、全面完成办公场所装修和搬迁工作。交易中心原办公场所是在原市招投标中心基础上改建的,设施设备落后,面积狭小、布局不规范,特别是今年承接县市交易项目后,交易场地的问题尤为凸显,为此党组多次向政府报告,努力争取了政府批准同意选址装修建设方案;二是认真选址,通过多地考察和对比分析,选择了各方面条件较好的中南电商园;三是精心设计场地规划布局和建设方案,考虑电商园场地仍有可能是过渡性场地,为了减少投入,不造成浪费,我们认真规划布局了3200平米的建设方案;四是严格招投标程序,依法招标采购;五是抓好施工环节的监督。今年9月,中心整体搬迁到新租场地中南电商园办公,开放式交易服务区、封闭式评标区、交互式办公区的布局和功能基本完备的交易场所,受到交易各方的一致肯定,我们建设的竞谈室是中心目前利用效率最高的场所,其独特设计成为全国首创。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年初预算为695.76万元,实际本年收入合计1693.28万元。收入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72.97万元,事业收入1620.3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93万元,较上年增加329.59万元,增长85.09%。主要原因是中心电子化平台建设及场地租赁及搬迁改造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510.3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78.81万元,工程采购支出232.58万元,服务采购支出198.9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其它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