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一院(新办公大院)、二院(市委原办公大院)、三院(市政府原办公大院)(以下简称三个大院)和外贸大楼建设维修、后勤事务管理、机关生活服务保障、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行,做好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营运管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四个大院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
(三)根据授权,负责三个大院的资产(含房屋)管理、调配、维修,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大院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登记及院内资产购置、处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一科、综合管理二科、综合管理三科、资产财务与生活服务科、公务用车服务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247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3.2万元,增长13.44%;支出总计247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3.2万元,增长13.44%。主要原因:提高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事务管理费。
二、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6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7.71万元,占99.78%;其他收入4万元,占0.22%。
三、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6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94万元,占23.94%;项目支出1115.07万元,占76.06%。
四、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8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0万元,增长11.7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8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0万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提高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事务管理费。
五、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57.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7.06万元,增长19.6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6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提高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事务管理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66.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19万元,占97.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万元,占0.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万元,占0.67%;4、住房保障支出18.55万元,占1.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245.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与服务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876.01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三个大院及外贸大楼的物业、中央空调、日常维修等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机关服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239.06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三个大院的物业、中央空调、日常维修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74.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0.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 1.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 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 18.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配缴部分。
六、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9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5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 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说明。
八、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不包括公车平台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的6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8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47万元(包括公车平台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占9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占0.3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购置公务车辆1台,价值23.78万元。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78万元,购置数1台,保有量19台.
运行经费支出:52.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拥有车辆2台,管理公车平台17台车(为各单位提供服务).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28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关于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加强了职能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逐年下降,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广泛服务益阳经济社会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收支1380.81万元,决算为1761.7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项目资金投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1万元,较上年减少64.33万元,下降52.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平台为各单位提供服务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