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直部门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三)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四)负责提供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的代理代办服务;
(五)负责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具体承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六)负责指导协调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七)承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其他具体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二)窗口管理科
(三)政务公开科
(四)信息网络管理科
(五)业务监督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政务中心决算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政务中心 |
第二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益阳市政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总计89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7.4万元,增长15.02%;支出总计92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71万元,增长17.87%。
二、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9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24万元,占99.37%;事业收入5.65万元,占0.63%。
三、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2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15万元,占100%。
四、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75万元,增长14.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2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71万元,增长17.87%。
五、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75万元,增长14.3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2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71万元,增长17.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21万元,占 96.9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万元,占0.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21万元,占1.32%;
住房保障(类)支出14.65万元,占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253.5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大厅正常运转、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财政拨款支出 585.31万元,主要用于大厅政务审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培训、房租费、物业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60.6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大厅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大厅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退伍军人就业补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1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购买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14.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六、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7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政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9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33.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3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9万元,完成预算的33.4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规定办法”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占7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占28.6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7年市政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市政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运行经费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开展区(县)政务公开检查、省政务公开工作联系、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接待9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益阳市政务中心。收入来源主要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部门单位行政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务公开、大厅学习培训、启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优化改造升级项目建设、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联审联验工作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决算,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数78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7.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77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数99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5.94万元。
2.支出预决算,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787.1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994.8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5.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0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31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加0.62%,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的专用设备购置、大厅窗口重新调整布局、增设综合受理服务窗口等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实际1辆,其中1辆已于2016年6月公车改革时统一拍卖,暂未在财务系统内销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软件加密卡一个、硬件防火墙一个。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的要求,我中心认真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益阳市政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我中心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