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直部门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三)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四)负责提供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的代理代办服务;
(五)负责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具体承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六)负责指导协调区县(市)和市直部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七)承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其他具体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
(二)窗口管理科
(三)政务公开科
(四)信息网络管理科
(五)业务监督科
(六)监察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政务中心决算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政务中心 |
第二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益阳市政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政务中心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总计883.42万元(包括年初结转和结余10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2.51万元,下降13.89 %;支出总计883.42万元(包括年末结转和结余95.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2.51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2015年启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优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故收入支出较2016年大。
二、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 78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50万元,占 100%。
三、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78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45万元,占 100%。
四、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1.5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3.88万元,下降14.6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62万元,下降13.57%。
五、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1.5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3.88万元,下降14.6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62万元,下降13.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23.31万元,占 91.8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81万元,占0.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47万元,占1.46%;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8.87万元,占4.94%;
住房保障(类)支出12.98万元,占1.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682.6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大厅正常运转、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房租费、物业费等。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项)财政拨款支出 38.95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培训等。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财政拨款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税控联管奖金。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0.7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困难退伍军人待遇。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11.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支出医疗保险。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38.87万元。主要用于大厅工作人员制作工作装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12.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六、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85.2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9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00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3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政务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39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2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9.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 58.3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 1.85万元,完成预算的 47.93%。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有15万元的公务用车购置费,但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没有购置新的公务车。且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大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85万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市政务中心印发了《益阳市政务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5.56万元,车改前主要用于机关及大厅运行保障,车改后主要用于传送机要文件、处理紧急公务、市外公务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15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来访人员用餐。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益阳市政务中心。收入来源主要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部门单位行政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务公开、大厅学习培训、启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优化改造升级项目建设、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联审联验工作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决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50.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73.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7.69万元;2016年收入决算数88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5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1.92万元。
2.支出预决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50.87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类)结余结转支出77.69万元;2016年支出决算数883.4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95.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3.31万元,较上年减少164.79万元,减少18.56%,主要原因是2015年市政务中心启动了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优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4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7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