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压减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31 14:25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预算科 浏览次数:

 

 

经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并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按“四保一调”的原则编制,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三大攻坚战”等政策性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同时适当调减部分项目支出额度。根据上述原则,除教育系统外,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50万元以上部门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重点项目预算中除三大攻坚战、民生配套支出外的其他项目支出统一按15%比例进行了调减。

贵单位项目支出调减_____397.15_______万元,部门预算批复总金额同比调减____0____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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