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县市区和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护和救助,争取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助,协助政府组织抗灾救灾;
3、开展群众性、行业性的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宣传,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在公路沿线及其他适当的地方设立红十字救护站;
4、参与组织、宣传、动员无偿献血和干细胞捐献工作,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人道主义教育,组织青少年以多种形式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其他需要救助的人员服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区之间以及国(境)外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市委、市政府委托的事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办公室、赈济事业部(加挂救护培训部牌子)2个职能部室。办公地点位于高新区金山南路116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市本级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红十字会本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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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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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益阳市红十字会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红十字会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红十字会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收入总计314.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18万元,增长46.6%;支出总计309.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89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财政补助收入增加,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关于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1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57万元,占97%;事业收入3.91万元,占1.2%;其他收入5.50万元,占1.8%.
三、关于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0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5万元,占65%;项目支出108.37万元,占35%;
四、关于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5.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17万元,增长5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5.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3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财政补助收入增加,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同增加。
五、关于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5.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17万元,增长48.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92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财政补助收入增加,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同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84万元,占6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0万元,占37.2% 。
六、关于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1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38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人道救助困难人员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八、关于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附件公开07表中只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95万元,完成预算的27.1%。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6万元(附件公开07表中只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为4.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1.64万元,占2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占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占16.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国际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60余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314.98万元,预算收入177.96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37.02万元,增长76.9%,原因是上级投入项目经费增多,人员的增加。
2017年决算支出309.32万元,预算支出177.96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31.36万元,增长73.8%,原因是上级投入项目经费增多,人员的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7万元,比2016年减少2.2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压减了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开展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