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全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和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城乡人社基层平台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有序流动、回乡创业、开展跨市区的劳务协作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失业人员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负责承办城区内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发放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等7个科(室)。2017年末实有在职干职工18人,退休人员9人,临聘人员2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396.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15万元,增长15.8%;支出总计441.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28万元,下降6.02%,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额39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86万元,占总收入的96.22%,其他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3.78%。
三、关于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额4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9万元,占总支出的91.83%,项目支出36.1万元,占总支出的8.17%。
四、关于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1.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15万元,增长20.1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26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1.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15万元,增长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26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1.2万元,占91.68%,213农林水(类)支出35.5万元,占8.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
2、20801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支出。
3、20801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354.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管理的相关支出。
4、2130804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财政拨款支出 35.5万元,主要用于众创空间相关支出。
六、关于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9万元、津贴补贴6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5.3万元等;公用经费支出1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1万元、印刷费11.4万元、水电费8.7万元、会议费6.8万元、培训费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万元、其他60.5万元等。
七、关于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八、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6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60.63%。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及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占10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及公务接待费下降。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5.7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接待15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级检查及县市区工作对接工作餐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48.39万元,决算收入396.86万元,主要因为年中追加经费133.47万元,其中上级追加专项45.5万元,财政追加人员工资、绩效、奖励金等87.97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248.39万元,决算支出441.69万元。主要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2.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万元,较上年减少20.2万元,增减36%,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按财政统一部署进行了预算绩效自评并在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