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安置服务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创新服务、营造休养条件、发挥军休员的积极作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休养目标。
2、根据市民政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完成军队移交给益阳市人民政府的离退休干部、士官、伤病残人员和职工的交接任务,开展军地走访协调相关事务。
3、落实军休员的政治待遇。按党章开展党建工作,保障其参与权、知情权等政治待遇。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重要会议和庆典、组织军地互访,开展建军节、春节等政治主题慰问活动。
4、落实军休员的生活待遇。
(1)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护理费(公勤费)、滚动增资及各种补贴,组织和发放军休职工离退休费和地方津补贴。定期走访、及时解决服务群体当中实际困难。
(2)健全和提升医疗保障服务。参加地方医保、开展医疗和养生科普活动、定期组织体检,落实和保障伤病残军休员的医疗条件,使用社会优待等资源逐步构建医疗与照护相结合的康养环境。
(3)办妥军休干部、军休职工和随军遗属的丧葬、抚恤、优待等善后事宜。
5、开展照护工作和文健活动,完成各类军休员的照护工作。常态化计划与实施体育娱乐项目,做到分类开展、安全有益全覆盖;定期开展文化主题活动,适时安全地组织旅游等户外活动,适度参与公益事业。
6、开展自身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宜居水平,加强门球场、荣誉室、娱乐室等休养场地和设施建设,并完善服务管理。
二、机构设置
从机构设置看,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财务室、综勤办、文健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816.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02万元,下降2.05%;支出总计1863.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72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新建安置住宅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减少。
二、关于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1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9.88万元,占94.66%;上级补助收入97.00万元,占5.34%。
三、关于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86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90万元,占63.14%;项目支出687.07万元,占36.86%。
四、关于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2万元,下降0.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4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67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今年新接收了一名军休干部、军休人员年度滚动增资和调资、工作人员定期增资。
五、关于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52万元,下降0.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4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67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今年新接收了一名军休干部、军休人员年度滚动增资和调资、工作人员定期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7.81万元,占99.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4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8.52万元,占0.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第13个月工资的发放。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的缴纳支出。
3、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军休遗属的生活补助费发放和军休人员的抚恤金发放。
4、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310.27万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的工资发放、调资、医疗保险费用、各类活动费用和新建安置住宅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
5、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36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资和公务费用。
6、2081002老年福利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福利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
8、2210201住房公积金8.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
六、关于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休工作人员和军休人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军休人员活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11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财政预算安排,支出均为自有经费,无法比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5万元,下降2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9万元),占5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占44.33%。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因: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内部管理。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2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29万元,主要用于汽车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安全行驶奖、行驶公里数补贴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1.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16批次,接待122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八、关于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8无数据,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400.59万元,调整预算数1816.88万元,决算数1816.88万元;2018年本年支出年初预算1400.59万元,调整预算数1863.98万元,决算数1863.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故此表无数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23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军休人员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