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民政局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民政局位于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3、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拟订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站)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5、拟订全市救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6、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7、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8、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9、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拟订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发行;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使用;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市及跨区县(市)的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市社会工作政策、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3、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全市老龄工作政策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科室12个,局直属事业单位13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民政局系统部门决算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民政局局机关(含救助管理局) |
2 |
益阳市慈善总会管理办公室 |
3 |
益阳市殡葬管理处 |
4 |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 |
5 |
益阳市复员退伍军人接待站 |
6 |
益阳市殡仪馆 |
7 |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 |
8 |
益阳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
9 |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会龙休养所 |
10 |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团圆休养所 |
11 |
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第二部分 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祥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36.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66.71万元,下降10.12%;支出总计1433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12.57万元,增长11.8%。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优抚烈士陵园建设项目;二是老年康复中心基建项目;三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资。
二、关于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3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3.92万元,占77.65%;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占0.01%;事业收入2423.48万元,占19.97%;其他收入287.29万元,占2.37%。
三、关于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3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6.6万元,占69.4%;项目支出4386.37万元,占30.6%。
四、关于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23.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18万元,下降0.4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738.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0.2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一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展开;二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资。
五、关于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34.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11.61万元,下降9.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314.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7.82万元,增长2.06%。主要是因为政策性调资,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资金、退役安置及社会福利资金投入力度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79万元,占1.34%;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1.49万元,占92.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04万元,占5.55%;住房保障支出67.71万元,占0.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0201行政运行74.58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人员及公务支出;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万元,主要用于税控奖金;
3、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先进单位奖励经费、全市小康工作考评奖励经费;
4、2011101 行政运行3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启动经费;
5、2011308招商引资25.7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6、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度绩效奖金;
7、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度“互联网+”行动先进单位表彰奖励资金;
8、2080101行政运行15.9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人员经费;
9、2080201行政运行783.2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等人员经费及公务经费;
10、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01万元,主要用于灾后重建办公室工作经费、行业协会脱钩工作经费、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工作经费、并乡合村工作经费;
11、2080204拥军优属71.45万元,主要用于驻军及益阳舰慰问;
12、2080205老龄事务14万元,主权用于“老年优待证”工本费、“敬老月”活动等;
13、2080206民间组织管理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登记发证、现场踏勘、日常监督、年度检查经费等;
14、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74.93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等;
15、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6、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83.09万元,主要用于慈善总会管理办公室人员经费、救灾工作、民政规范化建设、老区工作、军队退伍军人问题处理专项工作、社会救助等;
17、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82万元,主要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8、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55万元,主要用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9、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675.36万元,主要用于第五人民医院人员及公务支出;
20、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903.9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广场建设、关爱优抚对象活动、烈士日公祭活动、荣誉军人疗养等;
21、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13.2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22、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人员安置2374.2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23、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退休干部管理机构740.8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军休老干部管理、活动经费;
24、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6.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教育培训等;
25、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费;
26、2081001儿童福利93.44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等;
27、2081002老年福利402.2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8、2081004殡葬212.55万元,主要用于市殡仪馆工作人员经费、市殡葬管理处人员公务经费、殡仪馆特困群众治丧费;
29、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慈善总会管理办公室人员经费缺口;
30、2081599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救灾仓库储备物资维护;
31、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51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补助及低保补助;
32、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71.2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33、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73.4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34、2100205精神病院1.8万元,主要用于第五人民医院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35、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9.24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36、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6.3万元,主要用于第五人民医院艾滋病防治、戒毒药物治疗项目;
37、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奖励经费;
3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2.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医保;
3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保;
40、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76.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对象医疗救助;
41、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90.76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42、2210201住房公积金67.7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4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28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52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交通工具购置。
七、关于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8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68.43万元,增长123.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24.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57万元,增长1.36 %。主要是2017年年底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结转至2018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24.37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424.37万元,主要用于明天计划、2015-2016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养老补贴项目、殡仪馆建设、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益阳烈士广场建设、慈善助老、综合公益金项目等。
八、关于益阳市民政局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2万元,完成预算的5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的94.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0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1.39%;公务接待费101.1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3.3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8.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占3.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02万元,占36.25%;公务接待费101.18万元,占60.1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严格控制,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6.12万元,主要是政府及省民政厅工作安排出国(境)3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益阳市民政局系统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台,2017年公车购置费为4.83万元,主要是接受捐赠车辆一台所交税费等,公车运行经费56.1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油费、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01.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362次,接待12974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业务接待范围内的人员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7659.93万元,调整预算12211.63万元,决算数12136.19万元;2017年支出年初预算9298.9万元,调整预算14727.3万元,决算数14332.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10.2万元,较上年增加91.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等工作运行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0.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1.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预算绩效评估1个,为《益阳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