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位于益阳市赫山区重塘冲巷8号。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救助管理站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收入总计806.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45万元,上升3.12%;支出总计804.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增加了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支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大楼建设费用。
二、关于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0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91万元,占 99.88%;其他收入1万元,占0.12%.
三、关于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0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61万元,占 22.7%;项目支出621.8万元,占77.3%.
四、关于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5.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45万元,上升3.1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04.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万元,上升4%。主要原因:增加了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支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大楼建设费用。
五、关于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5.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55万元,减少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12.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万元,上升2.7%。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导致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42万元,占8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29万元,占3.54%;住房保障支出8.12万元,占1.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10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73.4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费用;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2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2210201住房公积金8.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六、关于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3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45.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0万元,上升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上升12.5%。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大楼建设费用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大楼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八、关于益阳市救助管理站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4.05万元,占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严格按预算来控制经费。
1、因公出国(境)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益阳市救助管理站公车改革后保有救助车辆1台,2017年公车购置费为0万元,救助车的运行经费由救助业务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0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6次,接待558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业务接待范围内的人员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805.91万元,调整预算805.91万元,决算数805.91万元;2017年支出年初预算804.41万元,调整预算804.41万元,决算数804.4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15.86万元,较上年增加39.44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1辆其他用车供本单位使用,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