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3年5月,系原益阳市卫生防疫站撤建而成。经批准加挂益阳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南中心益阳分中心两块牌子。作为政府设置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急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血吸虫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健康促进;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多项职能;并开展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流行病防治科,免疫规划与生物制品科,职业病防治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病媒生物监测科),检测检验科,血防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地寄科),结核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绩效考核与质量控制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第二部分 疾控中心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与支出,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3616.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1.01万元,下降13.8%;支出总计3788.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2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61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43万元,占 36%;事业收入2310.93万元,占 63.9%;上级补助收入3.2万元;其他收入2.23万元。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78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8.92万元,占 100%。
四、关于本单位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00.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9.28万元,减少27.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9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7.37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五、关于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00.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9.28万元,减少27.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9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7.37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11.5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7万元。
六、关于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662.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支出 48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1.58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4.5万元。
七、关于本单位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本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778.22万元,决算收入3616.79万元;部门决算支出3788.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中央、省拨入资金未在年初预算内,二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8.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2万元, 增长0.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2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业务督导;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疫苗冷链配送;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