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
(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
(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
法规和省无线电管理办法。
2、受省无委办委托,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3、协调处理(含军地协调)全市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
宜。 4、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站)的建设布局,查
验电台执照。
5、组织辖区内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工作。
6、协调处理电磁干扰(包括非电信电磁干扰)事宜,稽查非法电台。
7、指导、检查无线电通信保密与台站安全工作。
8、因国家安全和重大任务需要,组织实施辖区内无线电管制。
9、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无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职责职能:
1、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
2、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站)。
3、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
4、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的测定;
5、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的检测;组织电台年检年审;检测工、科、医等非电信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6、承担无线电网络设计、安装、调试和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1)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基本情况。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简称“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是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派出机构,于一九八五年八月正式成立,受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益阳市政府双重领导,现挂靠益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代表国家在全市依法履行无线电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无线电频谱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总则,行使国家赋予的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管理权,对全市无线电台站进行管理和年审年检,负责全市无线电台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管理处内设综合科和台站管理科(加挂法制科牌子),下辖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编办核定编7人,实有人数6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科长2名。行政参公人数7人,退休人员3人,另有聘用合同制人员2人。
(2)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基本情况。
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6人,超编5人。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3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因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与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合署办公,财务未独立核算,预算只安排了公务交通补贴拨款,其他的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拨款都计入了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部门决算(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没有独立核算,与管理处是一个账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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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 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年度收入总计424.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2.78万元,下降17.92%;支出总计439.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22万元,下降12.76%。主要原因:1、收入方面:省办减少了中央财政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拨款。2、支出方面:支出减少的主要是严格按制度控制了经费的开支。
二、关于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
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2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63万元,占97.73%;事业收入11.19万元,占2.26%。
三、关于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
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3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82万元,占71.25%;项目支出126.21万元,占28.752%。
四、关于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
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13.63万元,比2017年的505.82万元减少92.19万元,下降18.23%。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7.84万元,比2017年的491.47万元减少63.63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1、收入下降是省办减少了中央财政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拨款。2、支出下降是严格按制度控制了经费的开支。
五、关于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3.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2.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7.8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3.63万元。经费主要人员经费、根据省办考核用于开展打击伪基站和查找黑广播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及省办要求对无线电干扰进行查找、无线电频谱监测、无线电设备检测、无线电设备年审年检、对所有无线电设台单位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对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重大会议及节假日的24小时安全保障;对重大考试的安全保障;两个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的维护、无线电管理设备购置及维护、无线电工作宣传、人员培训等无线电业务工作经费开支。
下降的主要原因:1、收入下降是省办减少了中央财政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拨款。2、支出下降是严格按制度控制了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96万元,占63.0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0万元,占0.16%;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1.23万元,占33.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269.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0.7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中的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9.32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支出6.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无线电监管(项)财政拨款支出141.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03万元,无线电监管132.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六、关于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2.05万元。主要包括:邮费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4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关于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八、关于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管理处(含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2万元,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预算的1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4万元,此项的公车运行维护为益阳市无线电监测站(省配)专用车辆维修维护;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根据省办考核用于开展打击伪基站和查找黑广播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及省办要求对无线电干扰进行查找、无线电频谱监测、无线电设备检测、无线电设备年审年检、对所有无线电设台单位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对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重大会议及节假日的24小时安全保障;对重大考试的安全保障。2、无线电监测技术用车因年限已久,车辆破损严重,经常要进行维修,导致车辆维修维护增加。3、省配的无线电监测三台技术用车没有在公务用车范围内,导致没有给三台车制定预算计划。我处将严格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争取在2019年使决算数低于上年度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占9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占8.5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根据省办考核用于开展打击伪基站和查找黑广播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及省办要求对无线电干扰进行查找、无线电频谱监测、无线电设备检测、无线电设备年审年检、对所有无线电设台单位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对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重大会议及节假日的24小时安全保障;对重大考试的安全保障。2、无线电监测技术用车因年限已久,车辆破损严重,经常要进行维修,导致车辆维修维护增加。3、省配的无线电监测三台技术用车没有在公务用车范围内,导致没有给三台车制定预算计划。我处将严格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争取在2019年使决算数低于上年度决算数。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7.84万元。主要用于省配3台无线电监测专业用车的车辆加油、维修、通行费及司机出车补助等。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3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进行频率协调、交流工作经验等无线电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5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56.6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9.2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27.74万元,上级部门补助收入138.95万元。
2、 2018年年初预算数452.6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26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5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50.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9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9.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6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86.0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07万元(包括政府办公厅(室)行政运行15.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70.9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重大通信活动及节假日24小时值班、对重大考试进行的考试保障、行政执法、下拨县市工作经费、无线电监测大楼的日常开支、按照省办的目标考核进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宣传、无线电干扰查找、对伪基站和黑广播的打击和查找、与相关单位进行的频率协调、无线电专业技术设施的购置、无线电信息网络建设、两个无线电监测站及无线电专业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工作支出。
3、2018年决算收支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13.63万元,事业收入11.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0.58万元,收入总计595.4万元。2018年支出总计5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1.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6.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5万元,较上年增加6.82万元,增加27.03%,主要原因是:无线电监测大楼电费和水费的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为省配专业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 2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不存在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