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拟订并组织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产业投资布局;指导全市工业产业优化升级;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联系工业与信息化领域中介组织。
(三)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市国资委负责的除外)法律顾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拟订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创业。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工业经济运行;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九)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十)拟订全市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拟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
(十四)承担通用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等装备工业和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冶金(含黄金)、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炼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电力(含水电)等工业的行业管理,拟订有关工业行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
(十五)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力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推进军民工业融合、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和综合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职责。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经信委内设机构为1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运行监督协调科、投资规划与科技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能源运行科(电力科)、军民结合推进科、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医药食品科)、装备工业科、中小企业科、电子通信与软件产业科、信息化推进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新型工业化推进科(园区经济科)、人事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经信委部门决算为益阳市经信委(机关)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益阳市经信委(机关)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8.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2万元,下降0.23%;支出总计1183.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68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人员正常调资;专项业务增加。
二、关于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8.1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32万元,占99%;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8 万元,占1%。
三、关于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97万元,占 77%;项目支出268.5 万元,占23%。
四、关于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8万元,增长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61.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46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人员正常调资;专项业务增加。
五、关于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8万元,增长0.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61.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46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人员正常调资;专项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912.97万元,占79%;项目支出248.36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600.95万元,主要用于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10.21万元,主要用于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财政拨款支出16.14万元,主要用于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
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33.04万元,主要用于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13.07万元,主要用于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67.53万元,主要用于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47.02万元,主要用于
1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28.78万元,主要用于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98.19万元,主要用于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40.52万元,主要用于配缴干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关于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1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197.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关于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8无数据,市经信委(机关)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09万元,支出决算为61.96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6.05万元,完成预算的57%。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主要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相应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占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占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6.05万元,占26%。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人次较上年减少二人次,费用较上年减少5.12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7.41万元;三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较上年增加10.96万元,原因为电力执法支队车辆购置支出1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减少1.6万元。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主要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范围,相应减少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万元,购置数1台,保有量4台。
运行经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油修、保险、及通行等开支。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6.0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接待68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上下级单位业务联等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决算:2018年年末决算数124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2万元,下降0.23%。
2、支出决算:2018年年末决算数118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15万元,占55%;科学技术支出133.04万元,占11%;社会保障支出80.6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2万元,占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7.97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40.52万元,占3%;农林水、其他支出5.68万元,占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6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46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人员正常调资;专项业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65万元,较上年增加66.88万元,上涨51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2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占比也为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二辆、离退休干部用车一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我委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按照市财政局益财绩[2018]76号文件要求,我委对园区厂房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工业地产建设补贴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工业项目支持资金等项目开展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我委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和对园区厂房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工业地产建设补贴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工业项目支持资金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财政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