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所为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1) 负责组织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开展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畜牧品种的繁育与改良、种苗工程建设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
2) 负责农业、畜牧水产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在引进推广外来品种的同时,开发应用自己育成的品种。
3) 负责科研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新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 逐步完善和形成服务“三农”的科学试验、种苗生产、生态模式、种养示范、科技培训等体系,加速建成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创新、研发中心。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十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科研管理科、水稻研究室、生猪研究室、经济作物研究室、土肥植保研究室、生物技术研究室、农业环保研究室、农业科研成果示范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部门决算为独立单户决算单位,包括: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单位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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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总计778.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81万元,增长24.84%;支出总计78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0.9万元,减少20.29%。
二、关于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78.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0.23万元,占96.41%。
三、关于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78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09万元,占86.18%;项目支出109.02万元,占13.82%。
四、关于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778.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81万元,增长24.84%;支出总计78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0.9万元,减少20.29%。
主要原因:
1、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去年项目支出465.28万元,今年项目支出109.02万元。
五、关于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8.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81万元,增长24.8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63万元,增长45.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 680.09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88.16%;
项目支出91.38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1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10.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卫生费和补贴费用。
2. 基本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款)机构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435.0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日常工作运行费用和人员经费支出。
3. 基本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支出(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项目专用材料支出。
4. 基本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39.0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5. 项目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20.64万元,主要用于确保项目运行费用支出。
6. 项目支出(类)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50.2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验收和费用专项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60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2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无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为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我站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申报省级农业科技项目6项,一化四体系与三产融合-益阳市农科所科研基础条件改善;粮油生产稳量提质增效-高档优质稻新品种选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与科教安全监管-省生猪产业技术体系洞庭湖区区域试验站;农业科教培育与开发-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湖南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项目-湘北生猪粪便生态化循环利用研究与示范;湖南省科技振兴乡村战略-农业科技人员服务农业农村项目,申报市级农业科技项目2项,藜麦在益阳市的适应性与利用研究;益阳市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全年在省、市财政争取科技专项资金193万元。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因属于二级独立核算机构,未做重点绩效,未开展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8.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81万元,增长24.8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63万元,增长45.88%。
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增加了单位人员调入调出晋级等41.89万元、抚恤费和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10.48万元、农科所经费缺口10万元、2018年工资提标经费8.35万元、2018年下半年增人增资11.31万元等。
项目收入较去年减少,导致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35.01万元。较去年增长18.55%,主要是人员增长的合理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