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31 22:37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农业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站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规范工作;

3、负责全市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4、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作;

5、负责全市农经统计、农民收入监测工作;

6、负责指导基层经营管理站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

设置站长1名、副站长1名。站内设综合科、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指导科、农村土地承包指导科三个业务科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部门决算为独立单户决算单位,包括: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单位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

2

 

3

 

4

 

5

 

6

 

 

 

第二部分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总计13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8万元,增长37%;支出总计15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7万元,增长41%。

二、关于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 135.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5万元,占100%。

三、关于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万元,占 85%;项目支出22万元,占15%。

 四、关于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8万元,增长3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

1、行政运行经费本年预算110.1万元,比去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66.1万元增加44万元。

2、项目收入本年预算25万元。比去年项目收入预算18.1增加6.9万元。

五、关于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8万元,增长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7万元,增长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 128.1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85%;

   项目支出22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 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卫生费和补贴费用。

2. 基本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100.7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日常工作运行费用和人员经费支出。

3. 基本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设备支出。

4. 基本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5. 项目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确保项目运行费用支出。

6. 项目支出(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验收和费用专项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 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车补以及办公设备购置开支项目。

七、关于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4万元,占100%。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无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接待274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专项工作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站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市农经站2018年度收入总计36.9万元,支出合计22万元,完成预算的60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农村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因属于二级独立核算机构,未做重点绩效,未开展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

本部门预算支出与年初预算项目行政运行费用出现迅速增加,超过年初预算支出1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0.7万元,较上年增加67万元,增减200%,主要原因是:本年对2015年到2018年本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以前列入往来未及时入支出的预交社会保障费用根据人社局实际支出列支账务,导致人员经费迅速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经管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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