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蔬菜科研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蔬菜科研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市蔬菜科研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蔬菜科研所概况
一、益阳市蔬菜科研所主要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蔬菜种植的技术推广,指导,研究。 现有全额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7年部门决算范围仅含益阳市蔬菜科研所
第二部分 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蔬菜科研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蔬菜科研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年度收入总计27.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82万元,下降51.89%;支出总计32.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76万元,下降42.5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人社局支付,以前年度由单位支付。
二、关于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7.6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5万元,占 100%。
三、关于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5万元,占99.94%;项目支出0.2万元,占0.06%。
四、关于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82万元,下降51.8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76万元,下降42.58%。
五、关于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82万元,下降51.8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76万元,下降42.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5万元。
1、 科学技术(类)支出 1.27万元,占 3.94%。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52万元,占3.87%。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7.55万元,占85.96%。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9万元,占5.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万元,占比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科学技术(类)支出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及基本运行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24万元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及科研项目外请人员劳务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医疗保险及养老工伤保险、退休费、单位配缴公积金、其他人员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蔬菜科研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33%,本单位无公务车、无出国(境)费用,“三公”支出决算数0.0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5万元为接待区县蔬菜技术人员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8万;
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5万元,较预算增加3.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今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