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24 15:28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经建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指《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下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拟订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3、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非建设类临时占道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4、负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沿道第一排建筑红线以内区域(没有建筑物的至沿道50米范围内)(以下简称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含所有区域的供排水和燃气设施)、园林绿化、流动商贩、侵占城市道路及焚烧垃圾、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主次干道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5、负责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综合监督和考核,负责中心城区已经规划行政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主次干道未经规划行政许可违规建设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
     6、负责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参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专项行动;指导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4号),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市容科、督察科、人事科、财务科6个正科级职能科室,下设五个直属大队(一、二、三、四、五大队)、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城区资江风貌带联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等7个正科级单位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规划执法支队2个副处级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73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2.23万元,增长12.93%;支出总计73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2.23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1、收入类: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63.69万元,增长比例6.95%;事业收入增加805.51万元,增长比例100%;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25.51万元,增加5.3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增加2.68万元,增长100%;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同期减少355.16万元,减少94.89%。支出类:2018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9.92万元,增长28.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9.84万元,减少25.99%;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10.89万元,增长5.31%;农林水支出增加16.6万元,增加38.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0.5万元,增长50%;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3.53万元,增长18.2%;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450.7万元,增加360.07%。

 

二、关于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3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7.82万元,占55.17%;事业收入805.51万元,占10.95%;其他收入2470.25 万元,占33.58%。

 

三、关于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77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5.8万元,占48.61%;项目支出3483.73 万元,占51.39%。

 

 四、关于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57.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3.69万元,增长6.9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46.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12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及项目收入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6.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12万元,下降1.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46.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12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6.72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55万元,占8.76%;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96万元,占2.33%; 212城乡社区支出3027.9万元,占83.03%。213农林水支出60万元,占1.65%;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占0.04%;221住房保障支出152.81万元,占4.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支出、遗属补助、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等。

2.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 212城乡社区支出3027.9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及项目支出。

4. 213农林水支出60万元,用于资阳风貌带管理支出。

5.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奖。

6. 221住房保障支出152.81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2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支出37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车辆运行经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关于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51.14万元,完成预算的3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28万元,完成预算的5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28万元,占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占9.5%。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辆保有量25台

运行经费支出:46.28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及年检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接待789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内外地州市及区县城管系统单位学习交流考察接待。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局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结果

2018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部署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城市环境品质不断提升。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完成住建领域管理执法职能整合;坚持“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建设市民满意的新时代城管队伍;实施路(巷)长制、推进城管智慧化升级,不断创新优化城市治理方式;着力城市空间净化、序化、绿化、亮化、美化,推动违建整治“铁锤行动”、户外广告整治、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等都取得突出的工作成效。

(一)城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凝聚合力。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抓改革落地。完成了住建领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园林绿化、路灯大桥等管理职能和质安监管、房地产等执法职能整合划转,各项工作运行顺畅。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夏季攻势、“百日会战”等整治工作,立案处罚30余件,强制执行12件;按照“六个100%”标准推动城区渣土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扬尘网覆盖面积52万㎡;利用多功能抑尘车全城区作业,确保低层空间最大限度降尘;扎实抓好清明节、中元节等节点“禁放限烧”工作,市民燃放鞭炮现象明显少于往年。

(三)违建整治“铁锤行动”强力推进。全市整治违法建设“铁锤行动”有序展开、强势推进。共组织拆违行动547次,全市拆除违法建筑55.67万平方米,清除抢栽抢种苗木21万多株,回填鱼塘180亩,基本实现“新发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处置逐步归零”的工作目标。

(四)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呈现新气象。配合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华天辅道、康富路“堵点”治理工程的施工,完成了月塘渠等黑臭水体的整治;完成凤山路、关公路绿化提质等14个计划工程项目;重要节会期间摆放鲜花30多万盆,花卉造景20余处;建立了桥梁安全在线监测视频信息系统,共计维修桥面2400平方米;完成文昌路、华天辅道、一中辅道和秀峰路辅道路等灯改造工程和5条背街小巷路灯的升级改造,共维修路灯2万余盏次,全市路灯亮灯率达99%以上,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五)推进“双修”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一是全面启动深度清扫清洗作业新模式,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全覆盖、机扫无斑点、清洗见底色,持续开展“车窗抛物”整治成效明显,实质性启动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两个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是严格实施《益阳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累计拆除各类广告设施1.8万多处,共计广告版面20.6万㎡。三是落实农村镇容村貌公共空间整治牵头任务,明确区县(市)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指导,促进城镇管理标准向基层延伸。

(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一是认真落实城市管理组牵头工作和其他五个专项组各项工作,组建创文市民巡访团,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立案462件、办结461件,办结行政强制案件18件。三是启动城市管理路(巷)长制试点工作,完成主次干道2万余家临街门店信息录入并逐户签订责任状。建立城市管理领域失信惩戒制度,改进城市治理手段。

(七)“智慧城管”升级步伐加快。今年以来,数字城管市级平台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受理、处置、回复各类城市问题信息11万件,处置率结案率96.59%。办理“12345”市长热线投诉1415件,办结率98.16%,派单准确率由80%上升至95.7%。完善了城市运行安全实时监测,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BIM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智慧井盖、智慧环卫、智慧停车以及城市三维空间模型建库等智慧城管试点工作,得到了省住建厅认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10128.74万元,决算收入7355.4万元,预算收入比决算收入增加2773.34万元,增加比例为37.7%。2018年预算支出数10128.74万元,决算支出数7355.4万元,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增加2773.34万元,增加比例为3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的项目资金未到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04万元,较上年减少98.75万元,减少16.27%,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29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城管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市城管执法局本级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x

市城管执法局本级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docx

市城管执法局汇总2018年决算公开.docx

市城管执法局汇总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