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决算公开(本级)
发布时间:2017-07-28 11:09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经建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城市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城市客运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涉及交通运输行业资质资格审批监督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公路、航道、港口、城乡客货运输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造价、施工和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7)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根据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我局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5名,内设机构11个。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水路运输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安全监督科、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部门决算报表含3个编制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市交通科技信息中心、市交通建设造价站。机构未发生变化。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341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88万元,增长3.3%;支出总计393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4.4万元,增长1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85万元。

 

二、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 34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8.3万元,占 83.6%;其他收入559.6万元,占16.4%.

 

三、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9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8.2万元,占 54%;项目支出1806.2万元,占46% 

 四、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5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0.6万元,下降7.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6.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1、收入减少主要因为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被统筹;2、支出增加主要由于二级单位年初预算不足,本级下拨补助款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5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0.6万元,下降7.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6.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1、收入减少主要因为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被统筹;2、支出增加主要由于二级单位年初预算不足,本级下拨补助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48.9万元,占 15.1%;商品服务支出368.1万元,占12.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8.3万元,占16.27%;资本性支出8.3万元,占0.3%;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686.7万元(含公交行业油补资金966.18万元、客运市场奖补资金50万元、碍航经费100万元、汽车东站前坪改造190.99万元、血防经费30万元),占56.22%.

 

六、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9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3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接待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8.3万元,主要购置办公用品;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840.8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二级单位经费不足。

七、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关于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8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7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79万元,完成预算的9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制度、强化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8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7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79万元,完成预算的9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制度、强化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运行经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用油、维修费、通行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7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90批次,接待3508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各项检查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634.8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77.45万元,因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被财政统筹。追加预算2223.4万元,其中含2014.10-2016年12月补发工资625万元、客运市场奖补资金65万元、公交行业油补资金966.18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资金5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5.6万元,较上年增加256.27万元,增24.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53.2万元,全部用于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本级).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