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0 10:5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经建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全市房地产进行依法行政、市场管理、行业管理及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属正处级单位。局机关内设11个科室,下属9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统筹,统一决算。决算单位包含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房地产管理局(局机关)

2

房地产执法大队

3

交易中心

4

白蚁所

5

档案馆

6

测绘队

7

住房保障中心

8

安全鉴定办

9

维修资金中心

10

征补办

11

征补所(副科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5494.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4.45万元,增长28.08%;支出总计5661.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8.63万元,增长17.63%;。主要原因:调资增加,契税支出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5494.2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9.20万元,占 77.52%;事业收入701.30万元,占 12.76%;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3.70万元,占9.7%

 

三、关于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66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4.20万元,占44.59%;项目支出3137.10万元,占55.41%

 

 四、关于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59.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5.69万元,增长9.4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26.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7.16万元,增31.77%。主要原因:调资增加,契税支出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153.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1.8万元,增长15.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20.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3.27万元,增长40.86%。主要原因:调资增加,契税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共计4320.30。其中,基本支出1183.30元,占27.39%;项目支出3137.10元,占72.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39.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9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20万元以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20万,就业补助1.1万以及死亡抚恤金16万。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 0.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4184万元,主要用于购房契税返还。

5.交通运输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7.7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 51.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万元以及住房公积金46.6万元。 

 

六、关于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保等;公用经费支出 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税金附加等

 

七、关于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6.11万元,下降63.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6.11万元,下降63.7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6万,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 106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28.73万,住房保障安居工程布展经费10万,棚户区改造规划50万。

 

八、关于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3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1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8.62%。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缩减,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6.9万元,占43.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占3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占16.98%。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一般行政性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局领导出国考察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购置数0台,保有量13

运行经费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过桥路费、汽车维修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144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用餐、接待住宿和其他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数为1947.89万元,决算数为5494.20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为1947.89万元,决算数为5661.30万元。预算中未包含全市购房退税,决算中包含了全市购房退税3137.07万。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37万元,较上年减少73.37万元,增减13.4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大幅度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12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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