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6.7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95.34万元,上年结转11.4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预算数为406.74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转移性支出(结余结转)11.4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预决算相关制度,合理安排支出,按照市委“十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日常支出的管理,完善局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单位2016 年度收入总计601.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50万元,增长11%;支出总计601.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50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1、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60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51万元,占100%。
2、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60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61万元,占92%;项目支出45.9万元,占8%。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2015年10.28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公车数量是两台,2016年公务用车一台。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全部为国内接待费,共接待54批次、663人次),完成预算的100%,较2015年4.28万元减少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为预算数的100%,较2015年6万元减少50%,因为减少一台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益阳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政府采购0万元,2017年益阳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政府采购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