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益阳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规划局主要职能为组织与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编制,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与建设工程的规划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域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益阳市规划局属行政单位,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法规科、规划编制科、规划技术科、市政规划科、村镇规划科、行政审批协调科、人事科),下设4个二级单位(包括益阳市城市规划咨询信息中心、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益阳市规划局资阳规划分局、益阳市规划局高新区规划分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规划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部门决算,其他四个二级单位均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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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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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规划局 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规划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2466.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2.13万元,增长48.2%;支出总计265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0.56万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规划局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466.2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5.95万元,占 99.58%;其他收入10.30 万元,占0.42%。
三、关于益阳市规划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65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81万元,占 28.32%;项目支出1903.08万元,占71.68%。
四、关于益阳市规划局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55.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2.53万元,增长67.8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55.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2.12万元,增长31.0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规划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55.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92.53万元,增长67.8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55.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2.12万元,增长31.0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455.7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8万元,占2.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2万元,占1.52%;城乡社区支出2325.28万元,占比94.69%;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29.27万,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科学技术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财政拨款支出8.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保障缴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拨款支出48.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障缴费。
4.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经费保障。
5.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支出16.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经费保障。
6.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432.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及人员经费。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48.49万元,主要用于管理支出和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财政拨款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
10.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财政拨款支出1730.3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支出、管理支出。
11.其他农林水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山体水体工作保护经费。
12.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29.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关于益阳市规划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13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益阳市规划局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规划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预算的4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完成预算的3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7.53%。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确保了“三个不超过”,使“三公”经费支出有效减少;且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占8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占17.78%。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上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法操作,确保所有支出从严从实。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3台。
运行经费支出:6.61万元,主要用于油费、车辆保险、维修费、通行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4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接待24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支出。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根据年初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结合全年工作情况,我委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完成较好。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基本支出经费保障了人员工资、机关运转;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专项支出经费保障了国土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及上级交办的一系列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我委一方面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争取一些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中;另一方面经费开支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593.1万元,支出总计1593.1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收入总计2466.25万元,支出总计2454.89万元;年末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466.25万元,支出总计2454.89万元。预决算支出数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87万元,较上年减少303.26万元,减少69.3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精简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决算数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