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为益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对市级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核、审批、呈报全市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转移危险废物审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协调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八)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报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运用实施监督管理。
(九)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广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开展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协助县(市)党委做好县(市)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十四)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市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
(十五)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参与本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污染管理科(固体废物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减排与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协调科)、核与辐射管理科(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法制科技科、财务科、人事科。
下设4个二级单位和3个派出机构。4个二级单位是:市环境监测站(副处级事业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和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中心。3个派出机构是:市环保局资阳分局、赫山分局、高新区分局(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部门决算、益阳市环境监察支队部门决算、益阳市环境信息中心部门决算、益阳市资阳区环保分局部门决算、益阳市赫山区保护分局部门决算、益阳市高新区环保分局部门决算、益阳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中心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 |
2 |
益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
3 |
益阳市环境信息中心 |
4 |
益阳市资阳区环保分局 |
5 |
益阳市赫山区保护分局 |
6 |
益阳市高新区环保分局 |
7 |
益阳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中心 |
8 |
益阳市环境监测站 |
第二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另说明:表8无数据,益阳市环境保护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622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3.6万元,增加26%;支出总计748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12.6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一是提高职工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收入和支出;二是国家加大对水、土壤、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治理的投入,增加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收入和支出。
二、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2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8万元,占92.5 %;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占0.7%;事业收入3.9万元,占0.06%;其他收入420.3万元,占6.8%。
三、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74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0.8万元,占44%;项目支出4189.7万元,占56%。
四、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4.7万元,增长31.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79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86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一是提高职工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收入和支出;二是国家加大对水、土壤、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治理的投入,增加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收入和支出;三是部分项目已完成,2018年的项目支出大部分使用的是2017年的项目结转资金。
五、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4.7万元,增长3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79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6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一是提高职工工资,增加工资福利收入和支出;二是国家加大对水、土壤、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治理的投入,增加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收入和支出;三是部分项目已完成,2018年的项目支出大部分使用的是2017年的项目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6254.3万元,占92.1%;农林水支出4万元,占0.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9万元,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0.7万元,其中30万元主要用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市直责任招商单位2018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及2017年招商引资先进奖励,0.7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绩效奖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1.8万元,其中9.69万元用2017年度绩效评估奖金,15.5万元用于2017年度市直综治工作考核评估奖励,22.04万元用于抚恤金,154.57万元用于2018年退休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金。
4. 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25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205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费用;一般行政管理事物财政拨款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平台维护及网络服务支出、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工作专项支出、污染源普查专项支出、益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支出、益阳市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支出、益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支出、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经费、市环境监测站水质自动站和空气自动站运转维护、土壤监测等项目支出;环境保护宣传财政拨款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715.1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和发改委合资建设架空车库及附属工程支出、益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采购项目支出、2017年度市直单位城市管理考评奖励支出、第五环保督察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项支出、益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支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财政拨款支出483.9万元,主要用于市环境监测站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拨款支出667.7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支出;水体污染防治财政拨款支出220.4万元主要用于水质自动站站房建设支出;其他污染防治财政拨款支出1526.7万元,主要用于"志溪河、兰溪河"两河整治支出、梓山湖保护支出、益阳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平台建设支出、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服务支出、大通湖湖泊治理工作经费支出、2017年市级排污权专项支出、华昌锑业废渣治理专项支出、市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支出;农村环境保护财政拨款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支出;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49万元,用于市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支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支出、省级水质自动站运营管理支出; 环境执法监察节能环保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省级环保督查专项行动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和示范点创建单位工作经费支出、资阳区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监测工作经费支出、资阳区政府对资阳环保分局绩效考核三等奖奖励支出。
5.农林水支出4万元,主要2018-2020年市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生活设施经费(烟溪镇陈竹村)支出。
6.资源勘探业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支出。
7.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16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的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6万元,完成预算的74.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控制,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占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占28.2%。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控制,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6台;公车运行经费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和修理费以及保险费。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5.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接待161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各项公务接待和会议接待费用以及招商引资专项接待费用。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9〕72号)的部署,我局认真组织进行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结果为95.9分,形成了《益阳市环保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并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为3715.5万元,支出为3715.5万元。决算收入为6225.3万元,支出为7480.5万元。主要原因:国家加大对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追加环境治理项目资金 ,另外调整工资和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9万元,较上年增加59.8万元,增加23.3%,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相应地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8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固定资产净值为7396.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