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http://gks.mof.gov.cn/2016zybmjsgk/zybmjs/2016nd/index_5.html
第一部分益阳市教育局概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28人,工勤编制1人,全额事业拨款编制30人。现有行政科室12个。在职干职工6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3人。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法制与宣传科(行政审批协调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国际交流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民办教育科、教师工作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督导科、安全管理科(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事业科室5个,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市普通话测试站、市教育考试院。机关党委维持不变、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3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减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适应财政省直接管理县体制,减少对区县(市)教育教学工作具体事务管理,加强对全市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督导评估职责。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职责。
(四)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以及研究生招生计划与自学考试计划。指导全市高(中)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职责。
(七)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和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市直教育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职责:
负责益阳教育学院、益阳广播电视大学、益阳电子工业学校、益阳市一中(益阳师范)、益阳高级技工学校、益阳商务电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市批民办学校、市教育局所属其他教育单位党的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归口管理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的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市属教育教学机构)。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纪委的指示、决定在市属教育教学机构的贯彻落实。
(二)按照市委要求和部署,宏观指导教育教学机构
党务、党建工作。
(三)协助市委负责市属教育教学机构领导班子(省
管干部除外)的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属教育教学
机构处级干部的酝酿、提名、考察、呈报、考核、教育培
训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市属教育教学机构党组织的思想、组织、
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研究学校党建政策
和理论。
(五)指导学生与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调
指导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六)负责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
(七)负责市属教育教学机构纪律检查工作。
(八)联系省属院校党的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与宣传科(行政审批协调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国际交流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民办教育科、教师工作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督导科、安全管理科(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另有机关党委(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益阳市监察局驻局监察室)两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教育局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教育局 |
第二部分 益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教育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教育局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3088.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9.97万元,增长13.61%;支出总计2747.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65万元,减少2.06%。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876.22万元、较上年增加215.95万元,增加32.7%,主要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险缴费增加94.69万元、奖励及绩效增加87.91万元、另基础工资及津贴都有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172.17万元,较上年增加47.41万元,增加38 %,主要是公务员车补2016年下半年开始,2017年起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其他交通费,增加了财政拨款;
3、专项资金增加,其中:增加“血吸虫病防治教育”39万元、校园足球奖补27万元、师德师风10万元、教育信息化126万元,同时减少教育专项50万元、其他上级专项45.38万元。
4、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以往年度未确认收入当年确认。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退休工资转入人社局社保发放,2017年财政预算内减少了该项拨款;
2、局机关整体搬迁完成,固定资产投入减少;
3、专项支出减少63.31万元。
二、关于益阳市教育局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3088.6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1.66万元,占 82%;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547.01 万元,占 18%。
三、关于益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74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29万元,占 48%;项目支出1427.1万元,占52%;经营支出无。
四、关于益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88.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9.97万元,增长1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47.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65万元,减少2%。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同上:
五、关于益阳市教育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41.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2.75万元,增长6.8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3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5.91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同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 16.55万元,占0.74%。
2. 教育支出(类)支出2176.3万元,占97.18%。
3.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64万元,占2.04%;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9.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 87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 69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71.9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46.4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构建28.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1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7.88万元、大型修缮45.93万元、信息网络3.02万元。
5.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249.56万元。
六、关于益阳市教育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7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148.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 17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教育局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此项收入。
八、关于益阳市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44.07万元,与去年同期60.26万元
对比减少16.19万元,降低26.87%,主要原因:2017年无因公出国费用,减少6.2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44.07万元,其中:
①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减少6.2万元,下降100%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20.26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高速公路通行费支出;
③公务接待费23.81万元,较上年减少9.99万元,下降29.56%,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3台
运行经费支出:20.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的燃油、维修、通行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3.8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60批次,接待360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饮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批复收入1702.55万元,年末调整预算收入308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财政批复1230.97万元,年末调整预算收入2541.66万元;其他收入年初预算财政批复471.58万元,年末调整预算收入547.01万元,预算收入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215.94万元,二是项目经费增加,如血吸虫防治教育39万元、师德师风10万元、校园足球27万元等。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往年度完成收入因各种原因在2017年确认。
2017年年初预算财政批复支出1702.55万元,年末调整预算支出2747.39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完成,维修及固定资产维修构建添置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64万元,较上年增加46.88万元,增2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车补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其他交通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98.3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42.11万元;工程采购15.53万元;服务性采购40.7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7.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9.92万元;工程采购16.42万元;服务性采购41.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年末固定资产9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64.88万元;车辆69.6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65.44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详见益阳市教育局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益阳市教育局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教育局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 基本情况
2017年,市直教育系统9个单位共计完成收入1694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0.13万元,事业收入2258.56万元、其他收入586.8万元,完成支出1730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5万元、教育支出1698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7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7万元、其他支出52.19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100%。
主要工作:
(一)均衡班额蹄疾步稳
一是编制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的意见》、《益阳市中小学校消除大班额实施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编制《益阳市中心城区教育布局和用地专项规划(2017-2025年)》,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进入实施阶段。各区县(市)调整完善了辖区内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与实施方案,确定了2017年至2019年城镇改扩建、新建学校清单,明确了学校建成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心城区学校建设。严格按照《益阳市中心城区“十三五”普通中小学校用地及建设专项规划》要求,主要做好“四建五促十二扩”专项规划建设工作。2017年,各区县(市)规划新建学校10所,改扩建71所,投入资金7.17亿元,新增学位26976个。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2017年,全市投资1.92亿元,建设59所合格学校和2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投入资金1.9亿元维修改造校舍面积18.36万平米,对80所学校进行提质改造。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益阳”建设,继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强偏远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互联网全覆盖和网络教学环境初步普及,实现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建共享。
三是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指导和做好中小学各学段、各类别学校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遵循“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权利。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做到“三严格”:严格普职比例、严格招生计划、严格办学班额;“两落实”: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按照政策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一方面应留有一定比例的学位数,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另一方面,跨区域招生,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完善学校招生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生源普查,根据学校招生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通过科学划定学区,合理调整招生范围,完善招生政策。加强学校招生行为监管。建立中小学班额状况报告制度,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掌握中小学生数量变化情况、适龄学生入学情况,杜绝出现新的“超班额”现象。
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起始年级严格按照55人/班的标准完成招生工作,消除大班额工作经验在湖南卫视新闻联播栏目和《湖南日报》进行专题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二)深化改革勇立潮头
一是强力推进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首次采用“等级入围、分数定人”的政策,招生过程全部向社会公开。高中阶段招生生源分布更趋科学,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是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落实《素质教育五年规划》、《益阳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益阳市校园足球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全市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大赛和教学能手比赛;举办课改样板校教学开放日活动;召开基础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举办全市相关学科教师学科会;组织两轮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查和教学视导等活动;组织100名高中校长及教学行政管理到外地挂职锻炼;组织“新理念·新高考”报告会,2000多名教师学习了选课走班等理念;全市课堂教学改革正逐步接轨“新高考”改革。同时,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专业+项目+工作室”工学结合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教学改革促进了质量提高,2017年全市普通高考实际参考人数为17786名,实际录取16043名,录取率90.2%,比去年增加3.5%。本科录取人数为8744人,录取率达49.16%。二本以上共计录取7499人,录取率42.16%,一、二本录取人数比去年增加858人。另外,清华大学录取1名,北京大学录取1名;空军飞行学员录取15名,民航飞行员录取26名。其中箴言中学空军飞行学员录取7人列全国单校第一。职业院校学生获得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奖项1个、省级奖项 18个,居全省前列。学生竞技体育取得历史性突破,在2017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比赛中,我市2名运动员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湖南争了光。其中沅江三中学生郭仁旺以10.56秒成绩获男子100米全国第二名;南县一中学生刘芳雷以14.06秒成绩获男子110米栏全国第二名,同时刷新湖南省记录。在2017年湖南省校园足球初中总决赛中,我市获初中男子组第三名,女子组第四名。在湖南省第二届中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中,我市获高中男子组第六名。
三是积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落实《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包括教师聘用、岗位管理、教师交流、考核和激励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激发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均衡,资阳、赫山等区县已进行了试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四是深化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制定《益阳市义务教育教学过程监控及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价方案(试行)》、《益阳市义务教育教学过程监控及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价方案(试行)》、《益阳市普通高中教学过程监控及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价方案(试行)》、《益阳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试行)》等文件,首次采用发展性评价的方式,对全市7个区县(市)、32所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表彰奖励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的3个区县、8所学校,具有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逐步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价体系,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做法,探究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性评价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方法,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狠抓源头固本强基
一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坚持“按需补员”的原则,做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特岗教师、考录教师、省级公费师范生回益就业等工作,加大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力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2017年,各区县(市)招聘教师1814名,是往年年度招聘教师总数的三倍;省级、市级公费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631名,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
二是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积极推动教师校长在县域内城区学校之间、城区与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中心小学与村小之间合理流动,促进师资科学、均衡配置,提高薄弱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素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以绩效工资实施为突破口,建立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小学教师津贴制度,确保乡村教师福利待遇等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教师培养培训。2017年,全市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27215人次。增强培训实效。加强师训部门和相关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制定培训计划,研究培训课程,精心组织,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培训重点。围绕教师、校长的专业标准开展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专业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4.2%、90%和99.8%,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率提升至40%。加强监督考评。完善教师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培训过程评价和绩效考评,将教师培训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教师聘任、考核、评价结合,确保培训实效。
四是营造尊师重教新风尚。设立益阳市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30名校长、教师、乡村教师代表为益阳市教育突出贡献奖,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爱生、实干兴教。
(四)精准扶贫行稳致远
一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17年共发放“两免一补”资金2.18亿元,受惠学生73.3万人次。其中,投入资金1.8亿元,用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所有公、民办学校)学杂费,免杂费资金在每学期开学时直接免收,直接受益学生达35万人;投入专项资金1892万元,免费为35万名学生提供教科书;投入1896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直接受益学生达3.3万人。同时,对国家级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县城关镇)实行营养膳食改善计划,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给予伙食补助,今年全市投入资金2800万元使6.8万名学生享受补助。
二是发放学生资助经费。以“落实精准资助,提高资助效益”为核心,以“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辍学”为目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下发各项资助经费,全面落实学生资助经费。2017年,全市11074名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042.85万元,8753名家庭经济困难职高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875.3万元,1064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获得资助金532.1万元。
三是精准帮扶特殊群体。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确保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重点关心、关爱、关注留守儿童。深入落实《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益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提质扩容,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学位715个;加大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
(五)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一岗双责”,确保责任落实。市教育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职责,坚持做到“一把手”具体抓、抓具体,认真种好“责任田”。年初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完善教育系统“两个责任”清单,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与班子成员、局二级机构和机关科室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二级机构及部门工作汇报,先后6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具体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调度、同考核,做到每月一检查、半年一考评、年底总考核。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采取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警示教育与示范教育、单位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汇编》发放人手一册,坚持每月1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和各级纪委文件通报,利用正反典型事例,使干部职工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经常教育,经常提醒。请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文锋同志授课2次,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2次,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廉政谈话35人次。加强廉政文化宣传,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良好舆论氛围,在益阳日报、清风新风专刊、益阳纪检监察网站等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2篇。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助推事业发展。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全年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9次,召开教育业务工作例会10次。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编制了科室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强化源头管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结合教育工作特点,将教辅资料、教育报刊发行、学生保险等回扣全面纳入机关财政收入,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根子,出台了关于“内设机构职能界定、信访管理、公务接待、补助发放”的会议纪要,修订了以机关财务管理为核心的机关管理办法。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同比继续下降。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大力推行“教育阳光服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2017年受理电话咨询举报3000余次,现场、网络、信件、上级转办、领导交办等形式受理各类咨询、求助、建议和举报服务事项共计393件,办结约393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92%。其中,信访接待32件(主要是来访)、信访举报24件、党风廉政舆情在线受理121件、省厅转办18件、益阳教育网信访举报24件、益阳教育网局长信箱77件、红网百姓呼声回帖10件、12345市长热线平台投诉、咨询87件。每件都认真进行了登记、处理、回复、整理、归档。
四是严格廉洁自律,身体力行垂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廉政法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廉政清单管理,明确党组及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廉政清单,并经常性对照督促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利,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自觉执行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的相关决定,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严肃人事任免纪律,对于干部提拔,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及时切断党员干部从违纪到违法的通道。
五是抓牢作风建设,强化执纪问责。抓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全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次,审理、协审违纪案件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与此同时,教育督导、宣传通联、人事、教育考试、学校民主管理、教育信息化、教育审计、安全管理、民办教育、就业创业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会、语言文字、创建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教育事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