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经营面向全国招收并培训羽毛球运动学员,为我市培训羽毛球运动人才,向省和国家羽毛球运动项目输送优秀后备人才。
(二)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基本情况: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是益阳市文广新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年未在职在岗人员6人;退休人员1人;另外聘人员10人。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训练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 |
第二部分 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年度收入总计2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7.88万元,下降42.24 %;支出总计45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8.5万元,增长78.05%。主要原因:2016年的运动场馆维修款120万元,2017年完工,2017年支付。
二、关于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收入决算
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2万元,占 90%;事业收入27.4万元,占 10%。
三、关于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5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4万元,占 16%;项目支出380.62万元,占84%。
四、关于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28万元,下降40.1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3.7万元,增长121.5%。主要原因:2016年的运动场馆维修款,2017年完工,2017年支付。
五、关于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28万元,下降33.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9.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6万元,增长32.12 %。主要原因:2016年的运动场馆维修款,2017年完工,2017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教育(类)支出 127.38万元,占 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 127.38万元,占 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财政拨款支出 0.52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训练支出。
2. 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20.38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服装和生活补助、教职工人员经费、日常训练开支。
3. 2070301 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13.17万元,主要用教职工调资,自然晋级支出。
4. 2070306 体育训练财政拨款支出97.16万元,主要用于羽毛球训练开支
5. 2070399 其他体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羽毛球训练开支及场馆维修。
六、关于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6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1.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七、关于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0万元,下降5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3.06万元,增长4728.42 %。主要原因:2016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数为3.66万元,2016年的运动场馆维修款,2017年完工,2017年支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类)支出 176.72万元,占 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76.72万元,主要用于羽毛球训练场馆维修和购置体育器械。
八、关于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的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3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节约了开支,能不接待的尽可能不接待,把有限的经费用在提升运动员运动技能上。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占38%。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 2017年参赛较多,外市来本单位交流学习的训练队减少。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运行经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校车购油和维护。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5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28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内外来校交流羽毛球训练的教练员等的住宿和餐饮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年初预算收入126.92万元,2017年度决算收入270.60万元,决算较预算增加143.68 万元,增113%,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拨了基地后备人才培养经费18万元;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基地体育彩票公益金80万元 ;增人调资增拨18.28万元。
2017年度年初预算支出126.92万元,2017年度决算支出452.77万元,决算较预算增加325.78万元,增256.68 %,主要原因是:其一是年初预算不包含羽毛球训练场馆大型维修经费;其二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基地训练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用车主要是接送运动员参加训练和竞赛;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部门开展了总体绩效评价,但益阳市羽毛球运动学校2017 年度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