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文体广新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对外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发展。
(2)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
(3)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活动。
(4)监督、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评审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5)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管理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教练员、裁判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运动等级管理工作。
(6)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指导、协调市承办或举办的重大体育比赛,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和全市体育训练、竞赛工作。
(7)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8)承担市中心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进行监管;负责指导、监督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的设立与变更。
(10)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监测、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管理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
(11)负责全市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对全市出版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监管,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规违法出版活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派驻的传媒机构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12)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扫黄打非”方案,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组织督导检查全市“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
(13)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科技工作;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信息建设。
(14)指导全市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5)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0名。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2名(已调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2017年在职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宣传信息科、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文艺科、文化遗产科、产业开发科、竞赛和训练科、群众体育科、科技和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科)、新闻出版和版权科(“扫黄打非”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市文体广新局部门决算单位:此部分为局机关内容。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
表2:收入决算表(附表)
表3:支出决算表(附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文体广新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总计1926.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3.63万元,下降12.44%;支出总计1690.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42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1、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减少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指标。支出相应减少;年底追加的经费列收待支等。
二、关于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为192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2.25万元,占总收入的78.50%;其他收入7.10万元为总收入的0.37%;年初结转和结余407.16万元,占总收入的21.13%。
三、关于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支出1690.56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0万元,占总支出的0.63%;(2)教育支出2.10万元,占总支出的0.12%;(3)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0.1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9.28万元,占总支出的79.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7万元,占总支出的1.6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3万元,占总支出的3.43%;(7)住房保障支出39.24万元,占总支出的2.32%;(8)其他支出211.64万元,为总支出的12.52%。
四、关于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19.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8.2万元,下降8.9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168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99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1、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减少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指标。支出相应减少;年底追加的经费列收待支等。
五、关于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29.8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1.82万元,下降11.1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71.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9万元,下降13.47%。主要原因:减少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指标。支出相应减少;年底追加的经费列收待支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1084.3万元,占73.67%;项目支出387.52万元,占2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784.1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8.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78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53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文化活动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 群众文化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 其他文化支出316.6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93.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61万元。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 -行政运行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 -体育竞赛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9.2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干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
六、关于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788.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9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
七、关于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9.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4.84万元),比上年同期实际收入减少126.94万元,下降5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1.64万元,上年同期支出为0。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其他支出项目支出211.64万元,占 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86.64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及体育活动、体育器材的购置等体育事业的发展。
2.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的开展。
八、关于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23万元,支出决算为48.34万元,完成预算的4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91万元,预算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29万元,完成预算的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8.8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小于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2.91万元,占6.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29万元,占7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4万元,占23.05%。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旧车换新车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根据湖南省体育局及省外事办侨务办,市人民政府相关通知及批文同意,单位分管负责人赴德国、荷兰考察调研北欧电动汽车拉力赛及冰雪场地建设运营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3万元,购置数1台,保有量3台。
运行经费支出:14.77万元,主要用于3台公务车辆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1.1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接待1266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等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公务接待餐宿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234.85万元,年末决算收入1926.51万元,增加691.66元;2017年预算支出1926.51万元,年末决算支出169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5.9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18万元,较上年减少13.92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节约机关运行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27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主要是用于市外出差、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公开。无重点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