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博物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博物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博物馆主要职能:馆藏文物的陈列展览,开展文物的征集、收购、保管、修复、保养及科学研究工作,接待游客参观。陈列展览方面主要举办有《国际正义人士何凤山博士“生命签证”展览》、《益阳印象-益阳历史文物陈列》、《益阳竹文化陈列》、《益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四大基本陈列。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博物馆是益阳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二级机构,本馆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博物馆部门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博物馆2017年度收入总计626.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48万元,下降8.14%;支出总计493.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66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收入减少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二、关于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62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90万元,占 99.95%;事业收入0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万元,占0.05%。
三、关于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9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2万元,占 44.25%;项目支出275.35万元,占55.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5.9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62万元,下降6.5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3.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66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工资性支出较上年增长。
五、关于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5.9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62万元,下降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9.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33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工资性支出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6(类)科学技术支出 1万元,占0.20%。
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69.08万元,占95.76%。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8万元,占1.51%。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 12.39万元,占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6(类)06(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
2. 207(类)01(款)11(项)财政拨款支出86.64万元,主要用于绩效工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3. 207(类)02(款)04(项)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文物保护修复项目还在进行中,暂时未支出。
4. 207(类)02(款)05(项)财政拨款支出382.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专用设备购置。
5. 210(类)11(款)02(项)财政拨款支出7.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 221(类)02(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12.3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支出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暂无增减。主要原因:文物保护修复正在实施期间,还未支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29(类)支出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29(类)60(款)03(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准备用于文物保护修复。
八、关于益阳市博物馆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7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6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占6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占35.48%。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保险、维修费用。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45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兄弟单位参观交流。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年初预算收入为184.10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比上年度预算177.37万元增加6.73万元,上升3.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发放指标。预算支出为184.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4.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6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6.2万元,本年度总支出为49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2万元,比上年224.22万元减少5.7万元,下降2.54%,占总支出的44.25% ,包括人员经费210.26万元,比上年218.11万元减少7.85万元,下降3.60%,占基本支出的96.22%;日常公用经费8.26万元,比上年6.11万元增加2.15万元,上升35.19%,占基本支出的3.78%,主要是增人增资。项目支出275.35万元,比上年255.99万元增加19.36万元,增长7.56%,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万元,较上年增加2.15万元,增减35.19%,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总投入125万元,开展70件/套文物保护修复处理工作,完成30件文物的保护修复处理全年完成值30%,项目正在实施期,加快进度争取在项目期限内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