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28 14:4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教科文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于1986年8月9日正式成立,是益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业务科和综合科两个科室。作为修志部门,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管全市修志工作。

市地志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分成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市关于编修各级地方志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拟定地方志修编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规定。

(二)在市委、市人民政府主持下,制订市级志书编纂方案,组织编修《益阳市志》以及部门志、专业志和点校旧志,组织指导编纂和审定部门志、专业志和市志丛书;

(三)负责《益阳年鉴》的组稿、编辑、发行工作,对区县(市)年鉴的编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益阳史志资料研究、开发、利用,收集、整理、研究益阳地方文献和市情资料。

(四)负责对各部门和各区县(市)的地方志修编工作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督查、指导区县(市)各级志稿评审、验收、出版;并组织对区县(市)地方志稿的评审。

(五)组织开发利用方志资源,培训编纂人员,为社会提供服务。做好志书及方志刊物发行工作。

 (六)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益政办发[2001]39号文件规定: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属全额预算事业编制单位。现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6人,在职人员6人,退休6人。下设综合科、业务科2个科室。现有在职干职工6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2人,办事员1人。退休干部6人,其中正处级3人,副处级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因本办无下属单位,因此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单位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

 

3

 

 

第二部分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总计156.34万元,上年结余12.25万元,总计168.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2万元,下降2.6%;支出总计168.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68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在职干部增加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补贴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68.58万元,全部都是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 。

三、关于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6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36万元,占 92%;项目支出12.22 万元,占8% 

 四、关于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8.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2万元,下降2.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8.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68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在职干部增加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补贴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8.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2万元,下降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8.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68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在职干部增加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补贴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156.36万元,占92.8%;项目支出12.22万元,占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2.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物、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5.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22万元,主要用于《益阳年鉴》编纂、出版。

六、关于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它社会保障费用,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54.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本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23万元,完成预算的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占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23万元,占77%。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办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

运行经费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2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接待70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编志、修志、《益阳年鉴》编纂出版、地情资料的收集、开发、利用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度财政预算批复130.90万元,上年结余10.75万元,合计141.65万元。财政决算168.58万元,完成率100%。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益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36万元,较上年增加36.3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车补贴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办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地志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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