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01 17:38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和加强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策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3、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14、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派出机构6个;内设机构12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表8无数据,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收入总计14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3万元,下降5.4%;支出总计146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8.2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2017 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

二、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1487.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6.9万元,占95.9%;其他收入60.9 万元,占4.1% 

三、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4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8万元,占 91.3%;项目支出127.3万元,占8.7%

 四、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长0.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0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8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2017 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

五、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增长0.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0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8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2017 年度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 1282.9万元,占 91.2%;项目支出124.3万元,占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1050.2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基本运行。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99.6万元,主要用于维修等。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 106.9万元,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执法办案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56.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项)财政拨款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信息化建设(项)财政拨款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住房保障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60.4万元,主要用于维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公用经费支出1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资阳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6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48万元,完成预算的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预算的55.5%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相应国家相关政策,坚持八项规定,不铺张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48万元,占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占21.4%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使用年限过长,维修保养增多。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支出:30.4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8.3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接待57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餐招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预算1006.02万元,收入决算1426.9完成预算的141.8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增加。支出预算1006.02万元,支出决算1468.1完成预算的145.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2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会议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工商局资阳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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