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益阳市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法律援助、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和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益阳分会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内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人事科、司考培训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财务科、司法鉴定科、律师公证管理科、社区矫正科、基层科、法援科、行政改革审批科、法制宣传科、强戒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单位包括:益阳市司法局机关及市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益阳市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司法局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司法局2017 年度收入总计17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2万元,增长26.5%;支出总计14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5.7万元,减少9.3%。
二、关于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17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5万元,占88%;其他收入198.9万元,占12%。
三、关于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4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4万元,占72%;项目支出 403.7万元,占28%。
四、关于益阳市司法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57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5.5万元,增长32.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7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1.91万元,减少7.4%。
五、关于益阳市司法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5.5万元,增长3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7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1.91万元,减少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7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7.4万元,占59.6%;商品服务支出326.1万元,占25.6%;对个人和家庭支出95.5万元,占7.5%,其他资本性支出91.2万,占7.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4060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87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日常行政办公基本开支
2、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316.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专项业务支出
3、2040607法律援助 ,财政拨款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专项业务支出
4、20408 强制隔离戒毒 ,财政拨款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运行支出
5、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共服务支出
6、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运行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司法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5.6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维持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6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为预算数的42%,较2016年 22.94万元下降 10% ;公务接待费决算 20.2万元,为预算数的55%,较2016年29.5万元下降32%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省委“八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的审批手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为20.6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占5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省委“八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的审批手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七台车的运行和保养等费用。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接待1450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市州单位的调研、检查及区县司法局汇报、联系工作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益阳市司法局预算收入989万元,决算收入1772.4万元。预算支出989万元,决算支出1420.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万元,较上年减少47.05万元,减少5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5万元。较上年减少15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益阳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益阳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管理台账,单位无资产流失现象。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益阳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法治益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殊人群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减少社会乱源;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弱势群体权益得到保障法律服务取得实效,群众法律需求逐步满足;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形象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