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31 21:1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与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及规章,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治”的戒毒工作方针,代表市人民政府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负责收治、管理、教育矫治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健康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是隶属于益阳市司法局的副县、副处级法人单位,下设十一个乡、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医疗科、习艺管理科、康复教育大队、常规矫治大队、回归适应大队、医疗戒护大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报告编制范围包括: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无数据,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收入总计293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1.61万元;支出总计311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9.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强戒人员人数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长,戒毒人员生产收入、暂存款上缴非税纳入行政账开支等。

 二、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9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3万元,占71.5%;其他收入833.4万元,占28.5%

 三、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1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8万元,占56.1%;项目支出1367.4万元,占43.8%,年末结转和结余0.5万元,占0.1%

 四、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6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8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9.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强戒人员人数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长,戒毒人员生产收入、暂存款上缴非税纳入行政账开支等。

 五、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8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9.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是强戒人员人数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长,戒毒人员生产收入、暂存款上缴非税纳入行政账开支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8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30.6万元,占81.5%;商品服务支出218.8万元,占15.7%;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7.9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4080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10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日常行政办公基本开支。

2 2040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88.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开支。

4 204080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财政拨款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生活开支。

5 2040806所政设施建设,财政拨款支出173.9万元,主要用于场所设施建设开支。

6 2040850事业运行,财政拨款支出5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

7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开支。

8 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教育开支。

9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财政拨款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1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财政拨款支出84.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1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2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56.2%,较20173.63万元上涨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接待费8万元,共接待105批次,1420人次),与20173.29万元上涨14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不断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的审批手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为11.8万元,占59%;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占4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经纪委、审计部门检查提醒后将生产收入及戒毒人员暂存款全部上缴非税,所有开支全部纳入行政账开支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3台。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3台车的运行和保养等费用。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接待1420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省直、市州单位的调研、检查工作等。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我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本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项目支出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强制戒毒业务支出,包含强戒人员伙食费、强戒人员被服费、强戒人员杂支费。我所该项目由专门部门专项管理开支。严格按照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规定的经费标准执行。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及规章,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治”的戒毒工作方针,履行益阳市人民政府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负责收治、管理、教育矫治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健康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为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考核、把关。强化戒毒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益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收入1726.83万元,决算收入2930.7。预算支出1726.83万元,决算支出3119.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万元,比2017年增加135.48万元,增加163%。主要原因是干警人员增加,办公成本上涨,经纪委、审计部门检查提醒后将生产收入及戒毒人员暂存款全部上缴非税,所有开支全部纳入行政账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5万元。较上年减少54.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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