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益阳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完善调控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市本级财政(含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县(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财政资金的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投资效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设在市域外机构的国有资产、财政收支;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人民政府接受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审计局机关设有办公室、法规科(审理科)、财政审计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社保金融审计科、政府投资审计科、审计技术科(审计计划科)、审计执行科、内部审计指导科、人事科13个内设机构,设高新区审计分局、大通湖审计分局2个派出机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审计局部门决算仅含益阳市审计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益阳市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所有数据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1972.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1.5万元,增加9.52%,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调整了以前年度的预算外资金459万元。支出总计170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97万元,减少3.57%,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各项开支,尤其是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二、关于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7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1万元,占76.6%,其他收入461.52万元,占23.4%。
三、关于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支出170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6万元,占55.9%,项目支出749.64万元,占44.1%。
四、关于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4.02万元,减少8.1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缩紧开支,减少了15%的项目收入。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41.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79万元,减少6.42%,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各项开支,尤其是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五、关于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4.02万元,减少8.1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财政缩紧开支,减少了15%的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1.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79万元,减少6.42%,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各项开支,尤其是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75.62万元,占 56.82%;商品服务支出595.06万元,占38.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64万元,占2.76%;资本性支出27.72万元,占1.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7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59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计划审计项目所需差旅费、车辆费、办公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项审计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的缴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8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5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的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审计局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八、关于益阳市审计局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2.5万元,支出决算为57.82万元,完成预算的7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58万元,完成预算的9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预算的29.3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58万元,占8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占15.98%。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去年同期51.28万元对比增加6.53万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 2018年经市政府、市财政局同意,局机关报废公务用车一台,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车辆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上牌照等)27.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6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降低15.42%; 公务接待费9.24万元,较上年减少17.38万元,下降65.31%。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71万元,含车辆购置税、上牌照等。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20.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基本运行。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9.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调研人员,外地审计机关来益阳学习考察,区县(市)审计机关来市审计局汇报工作、短期学习培训、会议,市外被审计单位来市审计局反馈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等。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
2018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形势,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审计管理,突出审计重点,在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运行“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的职能作用。2018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04个,查出各类违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4844万元,处理上缴财政和减少财政拨款946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7838万元,核减投资6668万元;移送问题线索51件,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149条。
2018年,市审计局实施的“益阳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沅江市2015年至2016年财政决算审计”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表彰审计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8年初收入预算1319.18万元,调整预算1972.62万元,决算收入1972.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年初支出预算1319.18万元,调整预算1700.24万元,决算支出1700.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万元,增加98.47%。主要原因:2018年度审计项目增加,车辆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审计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