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湖南益阳,加强湖南益阳与广州、珠海、东莞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为益阳产品输出、劳动力输出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及先进管理经验牵线搭桥;负责与驻地湘籍人士,党、政、军机关和各界人士的联络,争取他们对湖南益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负责市领导在广州、珠海、东莞等地的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处系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编制三人,目前在编两人,退休人员两人,内设办公室、信息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部门决算,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收入总计105.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6万元,上升17.2%;支出总计128.10(124.47)(124.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司法支出。
二、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5.32万元,其中105.15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0.17万元为“其他收入”。
三、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4.47万元,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为105.18万元,项目支出为19.29万元。
四、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2万元,上升17.3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4.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精简开支。
五、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15万元,15.52万元,上升17.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精简开支。
六、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3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预算的6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2万元,完成预算的73.4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全年共接待50批次,共计400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占2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2万元,占73.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上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法操作,确保所有支出从严从实。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4台
运行经费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油费、车辆保险、维修费、通行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3.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接待544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广东省有关人士及招商引资工作等。
九、关于 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2018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2.65万元,支出总计72.65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收入总计105.32万元,支出总计124.27万元;年末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05.32万元,支出总计124.2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9万元,较上年增加11.88万元,增加62.38%,主要原因是:司法开支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