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驻广州办事处
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广州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湖南益阳,加强湖南益阳与广州、珠海、东莞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为益阳产品输出、劳动力输出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及先进管理经验牵线搭桥;负责与驻地湘籍人士,党、政、军机关和各界人士的联络,争取他们对湖南益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负责市领导在广州、珠海、东莞等地的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广州办事处是一级核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表8无数据,广州办事处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收入总计89.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57万元,下降29.48%;支出总计128.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万元,上升8.92%。
二、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9.86万元,其中89.63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0.23万元为“其他收入”。
三、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28.10万元,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为116.21万元,项目支出为11.88万元。
四、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 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44万元,下降29.4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8.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万元,上升8.8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异动、招商引资等。
五、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44万元,下降29.4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8.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万元,上升8.84%。
六、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55.65万元。主要包括:办事处楼顶楼面修缮费用、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七、益阳市广州办事处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5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0万元,完成预算的5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预算的52.67。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次,限制接待规模,节约使用接待资金。(全年共接待50批次,共计40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