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委台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31 21:1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市委台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委台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委台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台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市涉台政策、法规,归口管理涉台工作;

3、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县(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单位、各地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4、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对台经贸工作;

5、负责我市与台湾在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指导和管理;

6、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台胞接待工作;

7、组织、管理我市的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负责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央台办、省台办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台办为正处级机构,内设2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经济联络科。市台办现有干职工8名。核定行政编制5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超编安排副团职军转干部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长2名。

益阳市台胞台属联谊会挂靠市台办,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委台办部门决算包括:市委台办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益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市委台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市委台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台办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台办2018年度收入总计187.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4万元,增长6.8%;支出总计177.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1万元,增长/下降3.9%。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增加。

二、关于市委台办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8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92万元,占99%;其他收入2万元,占1%

三、关于市委台办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2万元,占93.8%;项目支出10.91万元,占6.2%

 四、关于市委台办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4万元,增长5.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5.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1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增加。

五、关于市委台办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4万元,增长5.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5.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1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07万元,占9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95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财政拨款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63.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六、关于市委台办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5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关于市委台办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说明

八、关于市委台办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预算的6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49%。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占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占44%。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

运行经费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过桥过路费。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9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12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台联业务费、台胞台数接待费。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加强职能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逐年下降,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广泛服务益阳经济社会发展。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数147.26万元,年终决算支出数为177.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项目资金及其他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7万元,较上年减少3.51万元,增减9.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台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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