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在市直机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委有关决定事项,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及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审批所属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指导换届选举。做好所属党组织领导成员的考核、任免及培训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
(三)负责市直单位党务干部和广大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市直机关党校,制定党务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四)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并按规定办理市直违纪案件的审理和协审工作。
(五)协助指导市直文明机关创建、“两型机关”创建。
(六)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三个部室,下设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党校(市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站),正科级。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只有本级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第二部分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81.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06万元,增长33.78%;支出总计282.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3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2017年工资和津补贴上调,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也相应增加。同时根据工委业务工作需要,向市财政局申请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费20万元。
二、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281.3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30万元,占 99.61%;其他收入1.08 万元,占0.39%。
三、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2万元,占81.47%;项目支出52.25万元,占18.53%。
四、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0.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01万元,增长33.9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7.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3万元,增长16.04%。主要原因:2017年工资和津补贴上调,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也相应增加。同时根据工委业务工作需要,向市财政局申请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费20万元。
五、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0.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01万元,增长33.9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7.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3万元,增长16.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01万元 ,占 90.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占0.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5万元, 占4.78%,住房保障支出11.73万元, 占 4.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03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168万元,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3.85万元,2012901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4.05万元,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23.39万元, 201310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般行政管理事务45.62万元, 201360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行政运行4.50万元,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体制理事务1.6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运行费用等;
2、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1.05万元;
3、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3.25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金;
4.2210201住房公积金11.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配缴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51万元、退休费6.35万元、津贴补贴51.07万元、奖金3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0万元、基本养老金缴费16.82万元、住房公积金19.83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5.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10.92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2.52万元、福利费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七、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56.6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占6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7万元,33.4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度有所节约。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费、保险费、修理费、路桥费、出车补助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18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市州直机关工委领导、区县直工委领导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预算收入为220.47万元,决算收入为281.38万元,增加60.91万元;预算支出为220.47万元,决算支出为282.07万元,增加61.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2万元,较上年减少18.32万元,增加62.65%,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财政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开,所以大部份的机关运行经费都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二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另外2016年本部门无重点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特有的名称解释,请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