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编办2018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编办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处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和区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核全市处级机构、区县市党政机关科级机构的设置和调整;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区县市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市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市直党政机关科级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区县市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五)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市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拟订市直党政机关、处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市直和区县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拟订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机关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六)拟订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经批准后指导实施;监督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执行情况。
(七)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指导区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规章,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十)指导、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政务类和公益类网上中文域名管理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编办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市委工作机构序列,内设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6个科室。2018年在职人员19人,比上年度增加1人(全市竞争性选拔考试);退休人员4人,与上年度持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编办无下属单位,所公开决算为办机关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编办2018年度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益阳市编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编办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8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19万元,增长8.58%;支出总计364.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59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财政增加了对机构编制事业的投入,增资力度大。一是增加业务工作和专项工作经费;二是人员增资。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 382.1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6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51万元,占83.56%;项目支出59.9万元,占16.4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与“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相同。
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与“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相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26万元,占90.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2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16.95万元,占5.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万元,占1.3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2010301)17.26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 行政运行政拨款支出(2013101)272.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退休费等支出。
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3102) 59.90万元,主要用于大编委工作、事业单位改革、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事业单位年检年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编制与经费双控制、信息共享、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等支出。
4.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度绩效奖支出。
5. 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2100501)9.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支出。
6. 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2210201)16.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补助支出。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5.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编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15.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2万元,完成预算的2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7.1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占7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占29.1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年未购置新车,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加油、高速通行费及停车费等。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7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3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编制部门和外地同仁来益调研指导、交流学习的接待,基层干部来益联系工作的有关接待工作。
九、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按照市财政局益财绩[2016]146号文件要求,我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项目开展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和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收入为319.37万元,年底决算收入382.12万元;年初预算支出319.37万元,年底决算支出364.41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增加了对机构编制事业的投入,增人增资力度大。一是增加业务工作和专项工作经费;二是人员增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61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减0.4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单位车辆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