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益阳医专)是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成立的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责是:招收大中专学生和医疗服务。学校是国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口腔健康教育基地、湖南省防治血吸虫病培训基地;是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护理人才培养合作学校,上海益丰大药房、湖南千金大药房、湖南怀仁药业有限公司、长沙兰卫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单位。2015年度当选首届微信票选“湖南最美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校本部37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41人,教师队伍中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121”人才库专家1人,访问学者1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0人,省级课堂竞赛获奖教师7人,益阳市首届周谷城教育奖得者1人,益阳市道德模范1人。
近五年来,学校累计完成研究成果16项,其中省级8项;立项省厅级课题118项;争取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4项、市科技进步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和国家级期刊公开发表论文435篇,其中SCI、EI收录7篇,权威期刊20篇;主、参编教材146部,其中国家规划教材48部。
学校秉持“明德弘医,博学致远”的校训精神;坚持“以服务益阳和环洞庭湖地区为重点,面向湖南,辐射全国,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突出“以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科研水平为核心,以教育教学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目前,学校正全面推进“活力校园、法治校园、科技校园、幸福校园”建设,努力朝着“建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应用型医学高等院校”的目标奋进。
二、机构设置
学校内设11个党群行政机构,7个教学系部,3个教辅机构。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药、医学、影像技术等9个专业,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万余人。
学校建有1所直属综合型附属医院和1所附属口腔医院,床位600张。拥有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6所教学医院和80余家校外实践基地。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决算包括1个单位即学校本部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第二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表7无数据,因为我校的三公经费支出资金来源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故本表无数据;表8无数据,我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医专2017年度收入总计1637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38.29万元,增长61.5%;支出总计1357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26.1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当年省市生均拨款较年度增加较多,归还债务支出增加较多,2017年度学校债务明显下降。
二、关于益阳医专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63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6.3万元,占65.9%;事业收入5556.1 万元,占 33.9%;其他收入15.3 万元,占0.1%。
三、关于益阳医专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35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7.1万元,占 51%;项目支出6874 万元,占49%。
四、关于益阳医专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0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75.88万元,增长114.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615.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79.89 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当年省市生均拨款较年度明显增加,同时学校归还建设债务支出增加较多,学校债务明显下降。
五、关于益阳医专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0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75.88万元,增长114.8%;财政拨款支出9,615.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79.89 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当年省市生均拨款较年度明显增加,同时学校归还债务支出增加较多,学校债务明显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占 0.16%,教育支出9521万元,占 99.01%,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 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万元,占 0.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万元,占 0.25%,其他支出20万元, 占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为市级财政专项支出,
2、教育(类)支出95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学生奖助贷免支出、教学科研支出、专项教育支出等。
3、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为我校老师申请的课题经费。
4、社保(类)支出30.4万元,主要用于学生就业补助、抚恤金支出等。
5、医疗(类)支出 42.7万元,主要用于口腔医疗项目支出。
6、其他支出20万元实市级专项经费开支
六、关于益阳医专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助学金等;公用经费支出64.5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开支。
七、关于益阳医专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该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无该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该项支出
八、关于益阳医专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的三公经费支出资金来源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故本部分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我校2017年度预算收支为7879.42万元,决算收入为16377.7万元,决算支出为13571.1 万元,决算数均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经费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该部分拨款是年度内上级追加的,包括学生奖助学金、生均拨款、科研教改经费拨款及其他专项拨款,因年初无法预计,故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另一个原因是省市两级2017年度生均拨款增加幅度较大,包括中央的奖补资金力度也比较大,这是政策性原因使收入和支出均超出了预算比较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91万元,增减19.7%,主要原因是:学校加大了对教学的投入;学校新建了学生公寓等硬件设施,运行经费增加;学校部分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维修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1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 年,我校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制定2017 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按照市财政局益财绩 [2016]146号文件要求,我校对项目开展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我校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四是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自评情况,我校进行了认真整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特有的名称解释,请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