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资金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15:31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农开办 浏览次数: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8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办对使用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资金做了预算绩效自评,现将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作为政府支持农业的一项重大措施,农业综合开发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很大贡献,但仍将任重道远。在新的形势下,我市作为粮食主产区更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坚持和完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下,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开发资金。配套资金的足额落实是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效益的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使用情况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2006]3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湘财农综[2010]9号),2016年部门预算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方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资金980.58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项目、世行贷款项目、部门项目配套,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已全部下拨至各区县(市)农开办,资金到位率100%

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人管理、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

1、按要求编制了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规划按集中连片开发编制。

2、项目单位申报资格合规、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全部按上级相关规定上报材料,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3、在规定的权限内调整、变更、终止计划,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报批或备案。

4、项目按规定实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工程预算评审和造价审计。

5、项目建设进度达到了要求,工程移交和建后管护制度已落实。

6、按要求及时上报了项目管理材料。

7、积极参与部门项目的管理、检查与验收工作。

8、积极支持指导大通湖项目区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的实施。

9、新农村建设资金全部实行县级统一监管措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资金的绩效情况,主要侧重于其有效性即使用效果。通过配套资金的投入,保障了全年6066万元财政投资业综合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2016年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在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改善方面: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69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7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84万亩,年节约水量217,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0.01万亩;提高农业竞争力能力方面:优质农产品种植面积3.12万亩,其中优质粮食种植面积3.12万亩;年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方面: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56.5万公斤、油料4.8万公斤,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收入增加690.3万元。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增加了蔬菜、水产品生产能力,提高了农业效益,年直接受益农户377户,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1469人,年新增就业人数189人。

大通湖区世行贷款项目2016年度经省办批复建设高标准农田1.1万亩,总投资1547.76万元,预计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0.8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0.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年可节约水量30万立方米;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0万公斤、棉花26万公斤、油料13万公斤;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户950户,年直接受益人口0.35万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可增加210万元。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用于道路整修、山塘加固、水渠疏浚及扶贫投入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加快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级配套尤其在农开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规模不大,与我市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的需要不相适应;资金与项目对接和管理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加强。今后,应进一步加大市级投入力度,尤其应在扶贫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管理上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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