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以扩面、提质、增效为总抓手,大力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拓展绩效评价范围,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果、影响力和公信力。对78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2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审核,对163个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对2019年度63个部门、57个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对15个财政支出项目和3个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财政重点评价。
一、夯实基础,助推绩效管理开展
一是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逢资金必讲绩效理念,逢会必讲绩效管理工作,做到了“要人给人、要经费给经费”的全方位保障,极大地提升了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信心。二是统筹部署。为统筹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对绩效管理全过程的工作目标、内容措施、时间安排都进行了明确。三是学习培训。受疫情影响,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人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第三方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筑牢基础。
二、规范编审,提升绩效目标质量
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审核力度。一是要求部门、单位对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项目和重点项目单独编制绩效目标,50万元以下的项目以及单位弥补经费不足、物业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项目均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编制绩效目标。制定绩效指标时优先使用数量指标,每个项目数量指标一般不得少于4个。二是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审核,并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通过预算管理系统平台,对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进行审核。三是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评审并进行了结果通报,督促提高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注重实效,大力开展运行监控
2020年,对市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其中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控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控50万元以下的项目。各部门、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有关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按季填报了《项目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及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说明。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加大了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绩效监控力度,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四、把握难点,突出评价质量管控
坚持单位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两手抓”,严把绩效评价质量关。一方面抓好单位绩效自评质量。对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专家评审,评审后对评审结果和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评审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激励单位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另一方面抓好重点评价质量。一是精选评价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前,主动与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对接,选准选好重点评价的部门和项目,聚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项目和重大项目,关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政府债务支出项目;二是财政牵头推进。评价进点时,由市财政局派专人带队,和部门预算科室、第三方机构一同到被评价单位对接入场。评价过程中若出现疑点、难点问题,由市财政局派专人及时跟进,了解核实,进行调解,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评价质量;三是把控现场评价关。现场评价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把控,由市财政局派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及时跟踪第三方机构工作情况,监督更好地履职尽责,出具真实、质高的报告。
五、强化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以结果反馈意见函的形式,将评价结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反馈给部门预算单位,并限期60日内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2020年,对本年度完成的重点评价项目在项目投入、管理、产出和效益方面存在的67个问题,提出了64条整改建议。二是规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增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制定了《益阳市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益财绩〔2020〕276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评分或评级,在预算安排时分别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或压减资金、取消项目等处理。三是主动公开资金绩效情况。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公开”的原则,单位自评报告在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18个重点评价报告均在财政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