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6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资金和2017年第三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益财金指〔2017〕297号
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6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资金和2017年第三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湘财金指〔2017〕27号)精神,安排你区2017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万元。扣除当年已拨付
万元,扣除2016年清算结余资金 万元,本次再向你区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支出功能科目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经济科目列入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请你区收到此款后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2〕29号)及农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加强拨付审核,严格监管,确保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益阳市管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明细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益阳市管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省核定保费补贴规模 |
已拨资金 |
2016年清算结余资金 |
本次拨付资金 |
资阳区 |
2033.78 |
1329.15 |
55.79 |
281 |
赫山区 |
2997 |
1865.05 |
41.32 |
473 |
大通湖区 |
964.68 |
686.27 |
-34.31 |
136 |
高新区 |
78.98 |
58.53 |
-24.97 |
20 |
合 计 |
6074.44 |
3939 |
37.83 |
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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