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益财综指〔2017〕195号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7〕65号),按照《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的通知〉的通知》(益房发〔2017〕14号)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湘建保函〔2017〕35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各区、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统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此款项按照用途填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2类“城乡社区支出”08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项“棚户区改造”,经济科目列“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附件: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单 位 |
计划户数 |
金额 |
备注 |
资阳区 |
3064 |
127.0 |
|
赫山区 |
6948 |
655.6 |
|
市城建投 |
2487 |
102.9 |
|
市交发投 |
379 |
323.0 |
|
高新区 |
300 |
12.9 |
|
大通湖区 |
652 |
554.3 |
|
合 计 |
13830 |
17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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