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益财综指〔2017〕195号
发布时间:2017-11-27 10:1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综合科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7〕65号),按照《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的通知〉的通知》(益房发〔2017〕14号)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湘建保函〔2017〕35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各区、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统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此款项按照用途填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2类“城乡社区支出”08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项“棚户区改造”,经济科目列“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附件: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2017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单  位

计划户数

金额

备注

资阳区

3064

127.0

 

赫山区

6948

655.6

 

市城建投

2487

102.9

 

市交发投

379

323.0

 

高新区

300

12.9

 

大通湖区

652

554.3

 

合  计

13830

1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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