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 2017 〕 82 号
发布时间:2017-11-16 12:4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经建科 浏览次数:

有关市县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和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 2017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资金的函》(湘水函〔 2017 37  号), 现下达你市(州、 县、 单位)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 此款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详见附件, 支出功能科目列 2130335 农村人畜饮水 , 经济科目列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本次切块下达 51 个贫困县(市、 区) 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奖补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资金项目 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 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 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贫困县(市、 区) 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16 53 号)要求,依照 2017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科学、 精准、 规范安排, 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 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1 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贫困人口).xls
              2
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非贫困人口).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7 11

信息公开选项 : 主动公开

抄送:相关县(市、 区)人民政府。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 7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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