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 2017 〕 228 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7 〕 257 号)和省发改委、 省农委《关于转发下达我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项目 2017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7 〕489 号), 现下达你市(县) 2017 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 经济科目 “ 309 基本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 的真实性、 合法性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 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17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益阳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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