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
益财外指〔2017〕145号
发布时间:2017-10-27 16:28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外经科 浏览次数:

为及时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研究,现下达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应专项用于你县(区)所辖县市区农贸市场灾后重建和修复。请与商务部门沟通合作,根据本辖区内受灾情况统筹安排,并向重点受灾地区倾斜。

    二、此项资金列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99款“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三、请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受灾单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益阳市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安排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9月4日

 

附件:

 

益阳市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项目名称

金额

备     注

赫山区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20

 

资阳区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12

 

高新区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8

 

市市场服务中心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50

含团洲市场5万元

桃江县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80

 

安化县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70

 

合  计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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